2016年的最后一天,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以一则子公司涉垄断被罚的消息作为年终告别。
“近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领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鲜物流’)收到上海市物价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520160030号)。”光明乳业在发布的公告中称,“上海市物价局认定,领鲜物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反价格垄断规定的相关规定,达成并实施‘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为此,上海市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责令领鲜物流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领鲜物流处罚款1977777.49元。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领鲜物流已经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未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在公告中,光明乳业表态,“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下属子公司管理,并要求各子公司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
1月6日,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光明乳业公共事务部,意欲了解领鲜物流涉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及详细整改措施,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相关回复。
频被监管部门点名
实际上,这已不是光明乳业2016年第一次被监管部门点名。
去年5月11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中,光明乳业涉及其中。
涉事的产品是光明乳业下属子公司光明乳业(泾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泾阳公司)生产的原味风味酸牛奶。
国家食药监局称,在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正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光明乳业泾阳公司生产的原味风味酸牛奶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分别为43CFU/g、32CFU/g、13CFU/g、3CFU/g、<1 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小于5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均小于1 CFU/g的要求。
“国家食药监局公告的只是永辉超市抽到的产品存在问题。我们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把涉及到的批次产品也拿去进行了复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随后我们送检其他批次的产品,检测结果也全部合格。”对于原味风味酸牛奶产品安全事件,光明乳业公共事务部相关人士此前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曾解释,“这不是一个批次产品出现了问题,而是送到永辉超市过程中或在永辉超市保存过程中,冷链的过程出现了问题。”
然而,13天后,陕西省食药监局发布的乳制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报告却反映出另外一个情况。
陕西省食药监局在报告中称,检查发现光明乳业泾阳公司在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生产记录、库房管理、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15项问题。
2016年5月,光明乳业又因为复原乳问题被点名。
当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湖北食药监局)陆续发布了涉及统一食品、光明乳业、蒙牛等企业关于复原乳标签标识检查情况的通报。
其中,光明乳业武汉公司因为生产的160克红枣发酵乳复原乳产品被发现标注不醒目而被湖北食药监局“点名”责令整改。
2016年12月2日,国家食药监局在发布的关于复原乳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再次针对光明乳业武汉公司产品标注不醒目一事进行点名。
至此,一年时间内,根据公开信息,从陕西省到湖北省,再从湖北省到上海大本营,光明乳业一年5次遭遇监管部门的通报,各地分公司在食品安全管理、复原乳标签标识、违规涉及垄断等方面受到拷问,相继被要求整改。
“在整个食品企业中,乳品企业对于生产的工艺、标准的要求相比于其他企业本来就是较高的,它也是最敏感的。虽然不能要求一个企业100%保证不出现生产疏漏,但是光明乳业在2016年中负面事件如此频发却是值得反思的。”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营收仅为伊利的三分之一
行业竞争中,不进则退。伴随着2016年负面事件的频出,光明乳业在行业中的业绩表现又是怎样的呢?
目前,光明乳业2016年财报尚未公布。或许我们能从光明乳业前三季度的表现中看出一些端倪。
光明乳业财报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光明乳业实现营业收入154.66亿元,同比增长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亿元,同比增长69.45%。
看似不错的业绩背后,其实则不然。
原因是光明乳业2015年业绩较2014年业绩下滑了一大截。
光明乳业财报显示,201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2.05亿元,较上年同期(为153.15亿元)增长31.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4亿元,较上年同期(4.06亿元)下滑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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