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种方式操纵价格
12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对美敦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号(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将其在中国的反垄断事实公之于众。
据了解,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开展反垄断调查,对美敦力在中国境内市场销售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产品过程中,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根据美敦力提交的财务数据,经核算,2015年度美敦力受违法行为影响的中国境内市场涉案产品销售额为29.63亿元人民币。
经查,美敦力的交易相对人包括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其在中国境内市场销售涉案产品全部采取了转售方式。自2015年5月以来,美敦力引入了平台商模式。
据国内一家大型流通企业上市公司相关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在国内医疗行业内,很多平台商,像一个自然人一样,所有的经销商都由其“把控”,这就类似于总代理模式,这种销售模式在医疗企业行业十分普遍,其往往隐藏在背后,“如不进行调查,难以找到。”
据了解,一款出厂价仅几千元的进口支架产品,至患者使用环节,价格却能飙升到上万至数万元。抛开传统经销商层层加价的商业模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与各经销商的合谋,被指成为价格垄断的幕后最大黑手。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美敦力操纵价格的内容分为4个方面。据国家发改委认定,美敦力的垄断协议内容,包括直接固定转售价格、固定平台商毛利率、限定经销商最低投标价和限定到医院的最低售价。
在制定价格方面,美敦力做得颇为细致。据处罚决定书透露,2014年以来,美敦力制定了涉案产品价格表,列明各销售环节的价格,并发送给平台商和经销商执行。
这还“不够”,在引入平台商模式后,二级经销商向平台商采购涉案产品采用统一价格,固定了平台商向二级经销商转售产品的价格。
在固定平台商毛利率方面,美敦力与平台商协商后,就平台商转售涉案产品的毛利率达成约定,从而间接固定了涉案产品的转售价格。
此外,美敦力还“插足”限定最低价格。美敦力通过各业务部门的投标管理规定、邮件通知等方式,对经销商的投标价格进行限定和审批。
据了解,医院是医疗器械的重要销售渠道,美敦力制定了各销售环节的产品价格体系,发送给经销商执行,其中包含经销商向医院转售的最低价格。
据医疗行业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法律角度上说,生产企业将医疗器械卖给经销商后,是无权干涉其最终卖什么价格的,如果一旦限定下游经销商的销售价格,这就是明显的纵向价格垄断。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据处罚决定书披露,平台商和一级经销商均为独立法人,与美敦力没有股权、实际控制权等关联关系。但是这些经销商却能把美敦力定的“规矩”当作“铁令”来自执行。
“美敦力在医疗器械领域,处于很领先的位置,经销商对它有很强的依赖性,(美敦力)就用提供产品的这种相对优势去控制(经销商)的价格。”据国家发改委官员透露。
据央视报道,为了确保价格协议执行到位,美敦力还在全国设置区域经理,来督促经销商执行其设定的价格,区域经理若督促不力,一年内不得升职加薪,而经销商一旦被发现低价销售,不仅要罚款,还要被终止经销权。
“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它说卖多少钱就是卖多少钱,这也是我们调研发现的,医疗器械领域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竞争很不充分。”徐新宇说道。
国家发改委称,美敦力限制经销商通过降低价格等方式,与其他品牌经销商进行竞争,并禁止经销商销售其他竞争品牌的产品,进一步扩大了对竞争的限制,阻碍了市场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美敦力亿元罚单牵出垄断黑幕:进口支架出厂价仅千元 3万元美敦力胰岛素泵失灵 患者因缺药入院抢救 315报道:3万元美敦力胰岛素泵失灵 患者因缺药入院抢救 搜索更多: 美敦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