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建议
欧美等发达国家金融产业历史悠久、法制健全,借鉴欧美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一直是我国立法者在金融法领域常常采用的立法方法,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我国的发展速度不落下风,首创出不少金融模式。
京东以面对终端消费者的海量小额应收账款为基础开发的白条就是一种独创的消费金融模式。白条创造性地将商业信用标准化并直接面对个人用户,这种具备小额消费贷款效果的非传统商业信用在法律上如何认识,如何监管并没有可资借鉴的域外立法例,京东白条的身份和地位是亟待我国立法者回应的问题。
3.0时代的白条+,名为白条,实为借贷。根据白条+的商业本质,我们应按照小额贷款既有的一套金融监管逻辑和方式进行监管,并且特别关注互联网语境下跨地区经营展业的风险,适当放宽对互联网放贷的地域限制,同时回应白条+对现有信用卡监管体制的冲击。
2.0时代的白条,勉强可以算得上有“赊销”法律基础,“消费者——京东商城——第三方店铺”三方交易结构下,“应收账款”的概念变动微妙,收款人与出卖人的角色发生分离,京东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出卖人,其赊销的基础存疑,需要民法上的进一步界定。鉴于第三方店铺对京东平台的依赖关系,目前我们不妨怀着宽容的心态,相信京东能够在内部协调好2.0白条的内部权利义务关系,有效控制风险。
1.0时代的原始白条,确实在法律逻辑上符合赊销特征,尽管白条看上去长得太像信用卡了,但表面特征不能代替法律本质成为判断交易性质的标准。1.0白条虽然没有提供金融贷款,但并不意味着它有理由脱离监管。不论是信用赊销还是金融借贷,白条与信用卡都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了信用服务。在最基础的金融消费者的意义上,白条应当被监管,我们应当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在信息披露、费率限制、贷款催收等层面上保护消费者基本权益(虽然这些基本权益亟待立法界定),监管不一定是从金融主体出发的牌照监管,也可以是从终端用户出发的消费者保护监管。
举例来说,可以不管白条的信用从哪来、资金成本由谁承担(京东与上游供应商之间的商业决策),但只要面向广大消费者(通常是没有足够的金融知识和法律背景只知道剁手的消费者)提供信用,给消费者施加了未来还款的义务,那么就有理由要求向消费者披露足够的信息,明明白白告诉该还多少钱、费用有多少、违约会怎样;在还不上钱的时候不能来我家堵门暴力威胁我。
如何平衡金融创新与法律风险永远是互联网金融值得关注的命题,根植于中国电商土壤的京东白条作为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的佼佼者,已经拥有庞大的用户和交易量。虽然行走在商业与金融边缘,承受着诸多争议与质疑,但本文并不认为灰色地带的白条应被直接叫停,这种以赊销为基础的商业模式确实满足了亚信用群体庞大而零散的消费金融需求。
平心而论,白条问世两年来并未见重大风险,不管是白是黑,白条这只野猫都抓了不少老鼠。面对白条应当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不用带着“唯牌照论”的有色眼镜看白条,而是从交易结构本质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规范、引导白条等新型消费金融产品健康发展。如此,灰色白条也会有金色未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信托圈 新浪财经
作者| 孙天驰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 来源| 零壹财经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京东白条喊话蚂蚁金服:你数据错了 电商“虚拟信用卡”:京东白条、花呗、任性付 你该选择谁? 12亿元京东白条二期ABS产品将挂牌深交所 京东白条考虑引入保险:消费金融+保险=? 招行交行关闭京东白条信用卡还款功能 搜索更多: 京东白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