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延理由不成立
不服监管再次申辩
据了解,康达尔曾于7月4日向证监局提交了陈述、申辩的书面意见(以下简称:《申辩书》)。公司称,“公司有明确证据证明京基集团在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陈述,在监管部门就京基集团涉嫌违规问题做出明确结论前,延期召开符合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但深圳证监局认为公司的辩解理由不能成立。其表示,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深圳证监局表示,对于公司反映的京基集团违法违规事项,证监局正在依法核查过程中。6月23日你公司提交的补充资料,证监局也已纳入核查范围。但该事项不构成公司未按期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合理理由。
同时,对于康达尔举例的存在其他公司未按期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未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案例。深圳证监局认为,其他公司案例不构成康达尔免责的理由。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康达尔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责令公司在收到此决定后5日内发出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最迟应于7月31日前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7月6日,康达尔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通知7月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将股东大会的日期定在证监会规定的最后期限之前,也就是7月29日召开。
值得一提的是,康达尔董事会已经于2016年7月8日就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38号)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康达尔称,公司对《决定书》中采取的监管措施不服,决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证券日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康达尔股权之争愈演愈烈 董事会面临洗牌 股权争夺升级 康达尔控股股东出示证据指京基存“重大违法行为” 康达尔涉嫌低价收回资产 逾600亩地估值仅500万 康达尔涉嫌虚假陈述遭调查 股民:“我要索赔!” 康达尔涉嫌虚假陈述遭调查 股民:“我要索赔!“ 搜索更多: 康达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