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成真
在青海春天2014年9月29日公布的借壳方案中,关于交易风险提示的第十三条,青海春天表示,该公司存在主要产品冬虫夏草纯粉片(极草)为试点产品的政策性风险。
该风险提示称,根据依申请公开的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通知》(青食药监办[2014]53 号),青海春天生产的冬虫夏草纯粉片是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是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未来,如果青海省或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对冬虫夏草纯粉片产品的性质有新的认定或颁布新的政策,青海春天可能需要新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身份认证,届时如办理进度不畅或无法办理新的身份认证,可能会对青海春天的经营产生影响。
与此同时,实际控制人肖融在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媒体说明会上,也率领众高管向外界表示:极草为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基于青海春天研发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创新属性,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药品,也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其产品作为滋补类特殊产品进行管理。
正是对极草产品模棱两可的定性,导致青海春天日后面临巨大的政策风险。一方面,极草被要求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规范(GMP)认证体系进行生产,另外一方面,极草又需要按照保健食品的要求在流通市场上销售。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极草这款虫草产品均被按照以最严格的要求监管。
但是这并不妨碍青海春天在冬虫夏草行业取得的巨大成功——2014年,极草的销售模式和创新性虫草服用模式,为青海春天带来了超过10亿元的收入。但是将试点产品作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仍然存在争议,只是这种争议,被上涨中的牛市所掩盖了。
2012年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达了《关于印发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中简称《试点通知》)。
总局在《试点通知》中表示,将通过本试点工作,科学、严格设置准入门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冬虫夏草资源得到合理保护的前提下,高效开发利用冬虫夏草资源,推动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发,促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的提高。同时,为建立珍稀资源用于保健食品的监管模式奠定基础。
同时对试点保健食品企业限定了10亿元以上的年销售额门槛,试点时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试点企业相关产品之日起5年。
青海春天受益于这一试点政策,开始了极草产品的全国范围内的扩张。
2015年2月13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青海春天的借壳上市方案,2015年6月9日,600381更名为青海春天,青海春天的借壳上市终于画上句号。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青海春天祸不单行 被叫停虫草后又收“问询函” 青海春天祸不单行 药监叫停虫草生产后又收上交所问询函 两项试点早被叫停 上交所质疑青海春天瞒而不报 “极草”被叫停 青海春天恐大幅裁员 青海春天极草生死大限:试点身份被停或冲击虫草主业 搜索更多: 青海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