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日,《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规定》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并要求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此前,很多开发商抓住了家长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心理,使得“学区房”的营销方式屡试不爽。
然而,开发商关于学区房的承诺并不一定会实现。也因此,以适龄儿童家长为代表的业主群体向开发商维权的事情在国内各大城市层出不穷,且这些被维权的开发商中不乏万科、合生创展、鲁能等大房企。
维权缘由一:有承诺迟兑现
代表企业:万科
代表楼盘:济南万科城
2016年1月16日上午,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的万科城多位业主在售楼处聚集,并打出“维权实属无奈,我们要见历下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惊天诈骗,无耻万科,说好的历下前三呢?”等维权标语。
据了解,济南万科城开盘之初,售楼处曾以楼盘为“历下前三学区房”为营销点吸引购房者目光。有业主称,其在买万科城之前,置业顾问对其宣称万科城的小学还没有确定,但肯定差不了。
但截至2015年12月中旬,万科城一期业主已陆续收房时,学区房的事情还没有确定。
事实上,这不是万科城的业主第一次因为学区房问题维权。早在2015年1月2日,万科城的业主就因学区房始终无法落实等问题在售楼处通过拉横幅等方式进行维权。
在万科城的售楼处内张贴着一份题为《关于济南万科城规划学校建设和筹备工作进展的情况说明》的文件,信息显示,万科方面一直积极与历下区教育及多家学校沟通,希望尽早落地优秀的教育资源,但万科城配套学校资源在教育局统一配置范围内。
1月29日,济南万科的公关负责人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相关学区房问题已经解决。
“1月22日在济南市信访部门的组织下,历下区教育局、万科及业主再次就学校问题进行了沟通。教育局回复称,2016年1月25日至2月4日教育局会组织相关人员对万科配建的学校的相关移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接收手续,学校移交后教育局将着手配备优秀管理团队。学校拟命名为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学校,拟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开学。万科城项目属于该学校学区。”济南万科的公关负责人表示。
【点评】“开发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点评人: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文谦
此类情况属于开发商承诺项目为学区房,但消费者迟迟未能享受权益的情形。该案例的结果虽然算是比较乐观,但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仍可追究。
在此案例中,济南万科城确实在建设配套学校,因此,其将“配建重点学校”作为宣传卖点看似并无不当。
但是,开发商只负责给学校造房子,引入哪所学校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情。开发商造的房子最终要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自己是没有产权的,也没有权力决定是哪所学校,用哪里的老师,招收哪里的学生。因而在这件事情上,开发商仍存在过错。
《规定》出台前,其广告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规定》出台后,其第三条中要求广告内容要“准确”,这就要求在广告中,消费者不仅应当知道该房地产项目会配建重点学校,还应知晓该学校是否经过教育局的批准,何时验收、何时开始招生入学等关键信息。
维权缘由二:有承诺不兑现
代表企业:鲁能
代表楼盘:重庆·鲁能星城
2015年7月,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鲁能星城的309名业主因教育相关问题通过种种方式维权。
业主代表写给鲁能方面的公开信和在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发表的情况反映文件显示,业主在购买鲁能星城的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均有每个买受人的一名子女入读鲁能星城巴蜀幼儿园一园或二园、小学及巴蜀中学初中部和高中部的约定。
但这一约定却无法兑现。
鲁能星城的业主称,截至2014年12月31日,309位业主已经应鲁能公司和巴蜀幼儿园一园和或二园的要求,完成了适龄幼儿的入园预报名,并在2015年4月通过巴蜀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入园面试和合同审核。
但在2015年7月1日,鲁能公司和巴蜀幼儿园突然以书面情况说明的方式通知309名幼儿家长称,原有的幼儿园容纳能力有限,鲁能公司正与巴蜀幼儿园紧密配合,承诺于8月31日前完成“巴蜀鲁能六街区幼儿园”(暂定名)的装修及筹开工作,而且鲁能公司要求309名业主于7月3日上午用电脑分组摇号的方式抽签确定就读六街区幼儿园的名额。
这些业主认为,正在建设的六街区幼儿园根本不可能如期达到幼儿入园条件,因为该套建筑虽主体已经完工,但没有幼儿园配套设施,房屋也未进行内装修,而在短期内增加配套设施和内装修的房屋会对孩子身体造成伤害。
业主称他们已经不相信已经失信的鲁能公司主持摇号过程的公平性,其要求教育部门暂时接管鲁能公司和巴蜀幼儿园的相关部门,以确保公平公正地解决此次群体事件,并希望对于不能入读巴蜀幼儿一、二园的业主子女,作出合理补偿,确保其随时返回巴蜀幼儿园读书及后续读书的资格。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回复称,渝北区政府已责成渝北区教委对此进行调查,并要求鲁能方面加快新建幼儿园装修进度,全部使用环保材料。
“目前,经开发商与业主沟通,开发商已为300多名入园幼儿指定了幼儿园入园学位,被划分到六街区幼儿园的约120名幼儿,已有80多名幼儿到幼儿园报了名。”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在回复中提到。
【点评】购房者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点评人: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文谦
本案中开发商的过错在于,在没有考察其所承诺入学学校承载能力的情况下,便将“学区房”作为宣传卖点,最终导致承诺入学学校并不能完全接收“学区房”适龄儿童的情况的出现。
房地产广告,究竟要“准确”到何种程度,才不会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呢?我想,当然是越细化越好。
针对消费者最终不能享受其权益的情形,消费者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维权缘由三:售卖“伪学区房”
代表企业:合生创展
代表楼盘:北京·合生滨江帝景
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合生滨江帝景小区,在早期的宣传期间,其项目负责人曾在接受采访中,称该项目拥有六大优势,其中第一条就是“史家胡同名校领衔的教育资源”。
有媒体报道称,合生滨江帝景的官网“项目介绍”一栏中也曾有“区内引进红黄蓝双语幼儿园,社区外邻近百年名校史家小学,蓝天双语幼儿园、运乔小学、潞河中学、时代中学、运河中学、三桥中学伴顾周边,创造15年一站式教育体系”等字眼。
而“住滨江帝景,上史家胡同小学”“住滨江帝景,上中关村三小”也曾出现在该小区的宣传册或宣传招牌上。
虽然销售人员并未表示这一学校为史家胡同小学分校的学区,但是这样的标语或宣传词让不少业主都以为,买了合生滨江帝景孩子就能读史家胡同小学。
当不少人决定签合同时,却发现,这一项目并非所谓的学区房。
合生滨江帝景C1号楼的一位购房人曾向媒体展示了购房合同,合同上面甚至明确写着:“出卖人已明确告知买受人该商品房不在史家胡同小学招生范围内,不属史家胡同小学学区,买受人已知悉该事实,并予以认可。”
这一做法被业主在业主论坛里诟病,也有不少业主向媒体进行投诉,认为受到了欺骗。
有业内人士曾评论道,一些开发商为了销售房屋,而在楼盘周围给购房者营造一个附近有学校的假象,打着学区房的擦边球包装楼盘进行销售,从而吸引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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