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谭先生在超市买了4盒“阿根廷红虾”,回家后发现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他随后以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由,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1272元,并按照10倍货款赔偿12720元。记者昨日获悉,法院一审和二审均支持了谭先生的诉讼请求。
超市:要退钱?就得退货
2014年9月6日,谭先生在华润万家太古汇店处购买到4盒“阿根廷红虾”,一盒单价318元,4盒共花费1272元。买回家后,谭先生发现该产品外包装均无中文标签。谭先生认为,这4盒“阿根廷红虾”明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属于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随后,他将华润万家太古汇店告上法庭,要求华润万家太古汇店退还货款1272元,并要求超市依法10倍赔偿12720元。
庭上,华润万家辩称,超市售卖的“阿根廷红虾”是农产品而不是食品,因此不能套用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况且“阿根廷红虾”属于进口食品,已通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检测。超市退款得和谭先生退还货物同时履行,这样才公平。
法院:超市赔偿10倍货款
一审后,法院判决华润万家太古汇返还谭先生购物款1272元,并赔偿12720元给谭先生。华润万家公司不服原判,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双方对谭先生购买的“阿根廷红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生了争议。广州中院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如果预包装食品上没有中文的标准、标识、说明书,因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那么就要禁止进口、销售。谭先生购买的进口“阿根廷红虾”外包装盒上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那么,谭先生要求华润万家公司赔偿10倍货款是否能得到支持呢?广州中院认为,作为商家在销售进口食品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保证产品的外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以保障消费者能够全面了解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同时也接受市场的监督,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共2页 [1] [2] 下一页 华润万家自建生鲜仓 已开始向杭州门店发货 收编TESCO后状况百出 华润万家何去何从? 华润万家跳崖员工资产被封 无主资产处置权不明确 华润万家在京改走小业态路线 再开30家便利店 华润万家暂停大超扩张止损 在京改走小业态路线 搜索更多: 华润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