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故事这样讲
2013年长城影视的影视收入同比下降,而在2014年3月发布的修订稿,长城影视还在讲述成长故事。非常离奇的是,2014年3月,长城影视2013年全年的收入已经可以明确,但修订稿依然只列示2013年1-10月的营业收入,11-12月靠预测,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讲述”继续成长故事确保借壳成功。这时,重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需要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如果成长故事不能维持,那么就意味着重组出现发生重大变化,重组很可能因此而“夭折”。继续讲述成长故事才符合长城影视的股东及中介机构的利益。因此,无论如何,利益相关方也要硬着头皮继续,毕竟重组成功获得的利益远远超过小概率的小小处罚。
2012年影视收入4.35亿元,而2013年只有4.28亿元,收入下降。2013年1-10月长城影视实际实现销售收入为20235.16万元,而全年预测收入为54672.03万元。修订稿这样解释:因为长城影视的新剧投拍获得发行许可主要在下半年,尤其是精品系列剧《隋唐英雄3》和《隋唐英雄4》的发行许可证以及发行工作更是在11、12月份进行。
按修订稿的披露,2013年1-10月长城影视已经实现收入2.02亿元,已经签订协议尚未确认收入的合同约0.59亿元,已经有明确的销售意向2.3亿元,合计约 4.9亿元。同时,依托上述已有合同和已确定发行意向,长城影视预计仍能签订部分销售合同,随着相关剧目在 2013年年内陆续取得发行许可,在长城影视与客户签订合同之后即可安排寄出母带取得发行收入。所以,长城影视 2013年预测收入和利润能够实现。
2014年预计实现收入61596.08万元(不含增值税),2015年至2018年度收入预测则从谨慎的角度出发,预计收入增长率将逐年下降,分别是2015年收入增长率为12.5%,2016年为11.0%,2017年为9.5%,2018年降低至9.0%。2018年之后保持稳定,不再增长。
成长故事娓娓动听,却破绽百出!2013年全年的收入集中在11-12月,而这两个月的收入将主要来自《隋唐英雄3》、《隋唐英雄4》、《钱塘传奇》、《冷枪手》等4部电视剧,它们将在2013年贡献收入23990.9万元,其中已经签订合同5486.55万元,尚未签订协议但是已经达成销售意向的合同18504.35万元。2014年3月的修订稿显示,这4部电视剧已经在11月、12月取得发行许可证,但并没有向客户交付播放母带,因此这4部电视剧相关收入不应该计入2013年,而应按照长城影视的收入确认原则,再向客户交付播放母带才能确认收入。2013年长城影视实现营业收入4.39亿元 (其中影视收入4.28亿元),在4部电视剧无法贡献收入的情况下,长城影视又是如何将收入从1-10月2.02亿元提升至全年的4.39亿元的?
长城影视还预测,将于2014年推出13部电视剧。加上2013年度尚未结转的电视剧收入,预计实现收入61596.08万元(不含增值税)。而实际上,2014年取得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只有8部427集,远远低于预测。
在明知难以完成收入预测的情况下,长城影视还在编造各种各样的理由进行美好的前景预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条文称,“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或者终止重组活动,并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2013年、2014年实现的营业收入远远没有达到预测水平。但2013年、2014年只是盈利预测的开始,长城影视之所以估值高达229052万元,未来多年的业绩是关键。虽然长城影视可以通过并购、财技等手段千方百计地勉强完成2013年至2015年的业绩承诺,但以后呢?
无独有偶,这次交易的审计机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作价,均依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作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大失水准还是另有原因? 共5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祥生地产:1800亩长城影视基地正式落户安徽滁州 搜索更多: 长城影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