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观点
上市公司造假被指惩处力度不够
对于2011年度虚增5124.58万元的北大荒,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处以50万元的罚款,尚不足虚增利润款项的1%。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示,证监会对存在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不仅威慑力不足,反倒在一定程度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了鼓动作用。此前,连续5年虚构利润3.4亿并连续6年亏损的南纺股份,仅获中国证监会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长单晓钟处以30万元罚款。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表示,证监会对北大荒的处罚也是根据现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目前《证券法》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是不够的,现行规定的虚假陈述惩罚上限是60万元。
现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刘国华称,证监会处罚上市公司更大的实际意义在于为相关受害投资者提供了事实依据。目前证监会对北大荒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尚未生效,建议相关投资者准备申诉材料。待证监会处罚书生效后,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民事索赔。
证监会主席肖钢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即将递交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在提高违法成本、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作出进一步完善,草案中专门增加了“投资者保护”章节。
刘国华称,目前仍处在修订中的《证券法》,要下猛药加大投资者保护,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京报记者 金彧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北大荒1日收三罚单 土地流转概念VS经营缺陷 北大荒“零元”购鑫亚公司埋陷阱 糟粕砸在手中 北大荒被爆瞒报地租收入 部分被大股东截留 北大荒6100万卖米业资产 亿元增资打水漂 北大荒财务黑洞:治理缺失 董事会被指瘫痪 搜索更多: 北大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