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尹聪)被立案调查1年半后,北大荒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6月22日下午,北大荒发布公告称,其涉嫌虚假陈述案已经由证监会调查完毕;经调查,2011年,北大荒通过水稻和亚麻交易虚增利润共计5124.58万元。
证监会决定给予北大荒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万元。一系列相关负责人也分别受到了警告和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时任北大荒鑫亚董事长杨忠诚、总经理白石等3人被分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3年到10年不等。
以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增利润
昨日,北大荒公告称,已于近日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对北大荒的立案调查,始自2013年11月7日。证监会认为,北大荒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当时,与其一起受到调查的,还有ST生化、零七股份、康芝药业等三家公司。
在ST生化等公司相继被罚后,北大荒也等来了处罚结果。6月22日的公告显示,北大荒的问题主要集中在2011年,包括北大荒通过亚麻交易虚增2011年度利润1600.58万元,通过水稻交易虚增2011年度利润3524万元,共计5124.58万元。
据证监会调查,这一系列交易,均是通过北大荒的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实施。2011年11月至12月间,北大荒鑫亚向其参股公司青枫亚麻销售亚麻时,二者串通,签订虚假合同,每吨加价4600元,共虚增2011年利润1600.58万元。同年,北大荒鑫亚还通过伪造合同的方式,在水稻销售过程中,虚增利润3524万元。
暂停上市警报解除?
2011年年报显示,北大荒鑫亚实现净利润9177.87万元。扣除虚增利润5124.58万元后,其实际净利润应为4053.29万元。
昨日公告显示,北大荒鑫亚虚增利润,系受到上市公司方面的压力。鑫亚的管理层接受证监会调查时称,2011年底,时任北大荒董事长王道明、总经理丁晓枫,要求鑫亚必须完成北大荒下达的1.3亿元的利润指标。为此,鑫亚高层找到合作方青枫亚麻,“希望能把一部分以后年度的利润挪到2011年来实现,以后再补回去”。
同样是为完成2011年的利润指标,王道明请求委托销售方忠旺粮库,“多给鑫亚一些利润,以后年度慢慢回补”。
证监会认为,北大荒股份2011年亚麻销售虚增利润1600.58万元以及水稻销售虚增利润3524万元,导致北大荒股份2011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此前北大荒一直提示称,如果立案调查事项被认定为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因此,在部分投资者看来,警告处分和50万元的罚款,对北大荒而言,无异于一个“警报解除”的利好。 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北大荒1日收三罚单 土地流转概念VS经营缺陷 北大荒“零元”购鑫亚公司埋陷阱 糟粕砸在手中 北大荒被爆瞒报地租收入 部分被大股东截留 北大荒6100万卖米业资产 亿元增资打水漂 北大荒财务黑洞:治理缺失 董事会被指瘫痪 搜索更多: 北大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