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方正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暂定于2015年6月3日开庭审理。
政泉控股认为方正证券现任董事长何其聪不符合任职条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中《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的内容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此事,方正证券现任董事长也发布了声明,坚称自己合规合法。
值得一提的是,4月30日,方正证券披露了“有保留意见”的民族证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原因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程序时,未获取关于民族证券2014年12月31日账面列示的在恒丰银行存放的20.50亿元协议存款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
对于此事,《证券日报》记者多次致电政泉控股相关人士,但均未接通。而一位市场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双方之间的内部斗争仍未终结。
控诉方正证券现任董事长不合规
在公司管理层发生波动之后,方正证券于3月13日对外发布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尽管遭到了3位董事反对,会议还是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何其聪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然而,时隔2个月,政泉控股将上市公司方正证券诉至法庭,在诉状中请求判令确认方正证券于2015年3月12日作出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中《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的内容无效。
政泉控股认为,上述议案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200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鸽投资及相关人员)》,认定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虚假。政泉控股认为何其聪作为审计报告出具人,对该等财务信息虚假负有责任;何其聪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了北京信投润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政泉控股认为何其聪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相关规定,违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的忠实义务。
对于此事,何其聪也于5月16日发布了声明,其表示,本人未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任何部门、行业自律组织认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执业规范,未曾来自这些部门的处罚或处分。
此外,何其聪还表示,其本人与同学确实共同投资设立了北京信投润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但其并未参与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此外,该公司成立至今仅从事对北京市一家网络技术企业的投资活动,未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或投资活动。
何其聪表示:“作为公司董事长,本人的相关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核准,本人在履职期间亦严格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未曾从事任何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除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兼职外,未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为何政泉控股又在此时起诉方正证券?对于此事,方正证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相关情况已经按照公告如实披露,不愿意多披露其他信息。而截至记者发稿,政泉控股也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共2页 [1] [2] 下一页 何其聪当选方正证券董事长 遭3名政泉系董事反对 方正、政泉恩怨AB面:两封举报信引发的决裂 李友的方正帝国 扬州近30家东方超市突然关门 老板投案警方正调查 方正与政泉纠葛始末:真相与谎言并举 牵涉众多高官 搜索更多: 政泉 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