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我都没签收房合同,青岛万科物业却给我下达了律师函,说我共拖欠物业费4158.54元,产生逾期违约金2807.01元。”家住青岛万科生态城“澜庭”的业主徐先生告诉信网,即使应该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以按照协议,直接从银行卡中扣除,凭什么直接下达律师函?对此,青岛万科物业方面表示:“不方便回答。”没收房却说拖欠四千多的物业费
2013年12月30日,是青岛万科生态城“澜庭”交房的日期。但交房当天,业主徐先生发现房屋装修存在很多瑕疵,为此拒绝收房,并把问题反映给了开发商。
经过半年多的维修,本以为该交房了,谁知到了2014年6月,由于楼上邻居家漏水,导致徐先生家中墙皮大量脱落,地板也被泡了,交房日期再次拖延。开发商承诺给徐先生免费更换地板,重新粉刷墙面,这期间物业也答应减免徐先生1200元的物业费。
基于房屋不断出现问题,徐先生一直没有收房,直到2015年4月份,万科施工方给徐先生打来电话,称房子已经修好。徐先生到现场查看后,感觉维修得还不错,于是就准备接收房子了。
就在要接收房子之前,徐先生突然接到一份律师函。“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万科给我发的律师函,说我欠交物业费,滞纳金就2800多元,更可笑的是我根本就没收房。”徐先生对信网说。
该律师函上指出,徐先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总共拖欠物业费4158.54元,产生逾期违约金2807.01元。而且期间答应减免的物业费也没减免。 共2页 [1] [2] 下一页 地铁万科时代广场系南昌首座地铁上盖综合体 总建面39万方 首只公募前海万科REITs基金破冰 万科商业艰难的一步 优衣库北京中粮万科半岛广场、中粮祥云小镇店五一同开 北京7-11一半中干被挖角 万科:不是我们干的 万科:没有挖走7-11中层管理者 邻里家并非万科旗下 搜索更多: 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