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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电力 巨额分红牵出历史旧账
http://www.redsh.com 2011-03-21 红商网 发布稿件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恩施州“十一五”重点项目,龙桥电站是郁江干流湖北省境内三级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一级,总装机6万千瓦,2007年5月开始正式发电。

  当时,富源公司投资的另一个项目云口电站,也同样是恩施州“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公开报道称,云口电站建成于2010年,设计装机3万千瓦,年发电量0.92亿千瓦时,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亿元。

  新金融记者联系了当年一位参与龙桥电站入股的利川某电站员工,出人意料的是,该员工向新金融记者介绍,作为龙桥电站的定向投资项目,在2004年第一次入股的当年,龙桥电站在尚未建成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情况之下,他就收到了13%的红利。

  “我当时是分两次入股,第一次是在2004年,当时要求职工每人集资2万元。之后过了两年,在2007年10月份,公司由于资金链的问题,又要求职工入股了6万,一共是8万。”该员工向新金融记者介绍,“电站还没有建起来,我们就已经拿每年13%的利息了。当时企业根本没有利润,哪里来的‘分红’?其实当时我们说每年发的钱都是‘利息’,但由于近几年利息这个东西涉嫌到非法集资的问题,就不敢再提了。”

  而这种游走于政策法规之外的集资,在当时来凤县塘口电站转制时,也曾成为职工代表们诟病的问题之一。

  据相关人士介绍,当时来凤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4.5号曾明确规定,对电力公司的内部集资行为必须以制止。一些熟悉内情的人士认为,若没有合法的集资行为,也就构成了非法集资。由于集资是非法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的塘口电站转卖关系也就不能成立,富源公司及鑫源公司应将塘口电站退回来凤县人民政府。

  政策:多次清退

  “在我的印象里,从2003年到2010年期间,曾经有过多次要求电力职工退出持股发电企业的规定,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恩施电力一直没有清退成功。”一位知情人士向新金融记者透露。

  2006年,沸沸扬扬的山东鲁能案,一度让中央对于电力系统职工集资办电,以及由此所引发的国有资产流失产生严重忧虑。事实上,早在2003年8月份,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就曾紧急下发了《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 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国资发[2003]37号文)。

  当年,《财经》杂志研究员李正全曾撰文指出,职工持股的电力企业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国家垄断利益的再分配。更重要的是,电力职工持股企业与电网系统千丝万缕的联系已成为滋生关联交易的土壤,变成电力体制改革继续前行的最大阻碍。

  而恩施电力员工投资组建4家民营公司,时间点恰好是在政府下令暂停此类投资前后。

  紧急叫停并没能挡住几家公司高速扩张的道路。在之后的4年多时间里,由于并没有完整的政策来规范电力职工持股行为,自2003年至2009年,凭借与电力企业的天然垄断寄生关系,大批的类似民营公司开始在急速生长。

  公开报道显示,恩施富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始县力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利川市民源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鑫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这4家民营公司,在4年多的时间里,除负责开发恩施州境内的龙桥、塘口、云口、长顺和野三河这5个水电站以及其他待建的几个水利项目之外,也开始涉及相关房地产等业务。

  由于与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的原则相违背,2008年1月28日,为妥善解决 电网企业职工持有发电企业股权问题,理顺发电企业产权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公平竞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电监会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电网企业职工持有发电企业股权的行为应进行规范。其中,“地(市)级电网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省级以上电网企业的电力调度人员、财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已持有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股权的,应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全部予以清退或转让,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此外,其他的职工“不得增持本省(区、市)电网覆盖范围内发电企业的股权,自愿清退或转让已持有股权的,发电企业可以优先回购”。

  2009年10月,国资委再次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其中规定:职工入股原则上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持有其所在企业出资的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电力系统内的职工持股清理到2010年年初应该基本完成,但事实上却在《意见》印发后近3年才完成退股。

  湖北省电力系统有关业内人士对媒体表示,由于《意见》出台后没有配套的操作细则,对如何退股、如何计价等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规定,使一些事情久拖不决。

  清退:巨额分红

  当恩施电力巨额分红的消息在网络上被传播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新金融记者调查却发现,能够从当年的入股中真正获益的人其实只占少数。

  “由于当时是强行入股,在经济条件等各方面的因素影响下,后来在能退出的时候就退出来了。”在提及今年巨额分红时,部分电站员工这样向新金融记者表示,“由于国家政策的因素,电力职工不允许入股要求清退,所以当时也不看好这个股份,加上经济比较拮据,早就已经转让出去了。确实没想到这些公司能够做成这么大。刚开始说入股集资的时候,其实就写了一个收条,一直到2009年才颁发了一个股权证。”

  事实上,这4家民营公司股权清退转让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从2009年开始,国电、华能、大唐、华电等发电集团先后介入4家公司的并购之中,开始了白热化的竞争。在多方的利益拉锯战之后,直至2010年11月10日,国电华中分公司才与4家公司完成移交,正式接管恩施富源公司、力源公司、民源公司、鑫源公司及其所属的装机容量共计26.3万千瓦的水电企业。

  于是,也有部分职工对媒体表示,近年来一些发电集团纷纷购买水电站,才使得恩施的几个水电站能卖出个好价钱,这笔投资才有了如此惊人的高额回报。

  在当时一些媒体的报道中这样介绍富源公司:富源公司是恩施州电力公司以职工出资为主兴办的多经企业。本次成功转让股权的在运在建及前期项目水电项目共计8座水电站26.3万千瓦,其中:在运水电站4座共计15万千瓦,在建水电站1座5万千瓦,前期项目3座共计6.3万千瓦。今年1-8月以来,在运电站实现净利润总额4171万元,资产优良。

  之后,正如相关媒体报道,近7个亿的股权转让收益,3000多名员工的分红,让恩施电力成了新年过后一大热点。也有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清退职工持股,3000余名股东人均可获得10万元左右。按照投资多少、投资早晚、投资项目不同,每名股东可获得的回购收益也各不相同。而恩施电力公司纪委书记薛昌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水电站被收购后)这次股权转让除去本金,退股最高收益为1:6.4,最低收益为1:1.7。

  “因为这次分红,据说过年前20万以下的新车全部卖光了。”相关人士向新金融记者形容道。(张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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