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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润尚寓涉嫌搭售可视对讲 开发商3天不回应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3-09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范本附件条款空洞,无详细内容

 正式合同各条款详尽,包括“可视对讲机收费1200元”

  吴小姐告诉记者,正是由于仅看过合同范本便签约了,却没有想到正式合同与范本不一致,有种被“忽悠“的感觉。

  黄穗诚表示,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开发商要根据相关规定,收费必须明码实价。合同附件内容,需要在范本中明确阐述,由购房者、开发商双方协商,进行修改补充。

  “如果合同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购房者可以不签约,并且向物价部门、建委、房管交易监管中心投诉”黄穗诚告诉记者。

  涉嫌搭售 “可视对讲”  条款无效

  签合同后,她咨询了她在物价局的朋友,同样得到了“这种做法不太合理”的答案。随后,吴小姐拨打了物价局投诉电话12358,但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签了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讲,就证明已经同意了合同的条款。”记者拨打12358咨询,

  “开发商这是乱收费的行为”,广东省房协处理商品房纠纷的黄穗诚顾问说,“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合同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若已经签约,双方都有责任,开发商一方须承担大部分法律责任。”

  律师:可提起诉讼

  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陈志律师表示,开发商搭售与房屋非直接相关的设备,或者开发商销售的价格超出市场正常的价格,都是违反《价格法》的行为,“搭售属于价格欺诈的一种”。

  “对于这种搭售行为,业主可以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陈志说,“但由于诉讼成本过高,远远超出搭售的物品的价格,大多数业主会保持沉默,或者最多是向物价局投诉。”

  谈及购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因素,陈律师表示,较为负责,购房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最好能带上关的专业人士帮忙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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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焦点  高巍 李琪 责编:林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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