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业新闻网讯】(记者 张幼阳)低廉的价格、品类繁多的商品、还能让你足不出户,就能享受逛街的快乐……是的,网购好处多多,而且逐渐成为现代快节奏生活中你我都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网购自身难以摆脱的缺陷:质量问题、货物迟迟收不到、售后服务欠缺了……随便哪一点,都够消费者堵心的。
315即将到来,关于“顾客投诉”类的新闻格外受人关注。
记者了解到京东商城做为中国B2C市场最大的3C网购专业平台,近期却也屡遭消费者投诉。更有媒体报道称,随着京东当当大战高潮迭起及媒体普遍关注,京东商城CEO刘强东的微博开始火了,但没想到的是,刘强东微博成了京东消费者的投诉场所,“发货不及时”成众多消费者投诉主要问题。
京东商城做为中国B2C市场最大的3C网购专业平台,近期却也屡遭消费者投诉
IT商业新闻网选取了网购中出现的典型消费者投诉案例,以期相关问题能够得到重视,消费者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以下是关于京东商城遭遇顾客投诉的三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质保条款有猫腻法官判其无效 京东商城已修正
去年7月,有家单位通过“京东商城”订购了一台165元的电风扇。收货后发现,电风扇的撑杆存在缺陷,导致电扇整体没办法安装。在距离订货期约20天的时候,该单位向“京东商城”提出换货申请,不料被拒绝。
京东商城拒绝的理由是:当初在订购电风扇时,由其自行在网络表单中填写的发票明细中,记载的内容是“办公用品”,而不是这款电风扇的品牌、型号。
想退换商品的单位是上海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他们认为“京东商城”没道理,要求它不仅承担电风扇的质保责任,还要法院认定该网站的相关条款无效。
京东商城对此事解释,买家只有拿到列清商品明细的发票,才能从供货商处得到保修等售后支持,所以事先建议客户购物时把发票填写清楚,并提示了不如此操作可能无法享受正常质保的后果。于此事而言,律师事务所没有开对发票,据此不为其提供换货服务,完全是合法有据的。
但是,法院一审判决其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供故障风扇的换货服务。可律师事务所并不满足,因为一审没有明确“京东商城”的退货条款无效。于是,他们又提起上诉。
二审中,法官亲自对“京东商城”的购物流程进行了操作。发现被质疑的退货条款,是该网站主页下方“售后服务”→“退换货说明”→“特殊说明”中的第一条,该条款针对不特定消费者而制订,且对条款的内容不能协商,属于格式条款。
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均未按规定如实开具发票,但买卖合同关系依然有效成立。既然电扇属于“三包规定”范围之内,京东商城就有义务修理、换货或退货。至于发票的内容的可选择性,是由京东商城向消费者提供选择所致,所以就不应以此为由,免除其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法院终审改判,“京东商城”不仅要承担电风扇的正常质保,该网站制订的上述格式条款,也属于无效。
据悉,针对退换货条款被上海市二中院判决无效一事,京东商城已经对相关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进行了修正,修改过的质保服务未对消费者进行任何的发票内容限制。
对此,有消费者呼吁,京东商城应多考虑些顾客的权益,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监管,明确的网购交易法规,而不是让通过一次次的网购纠纷来健全网购的相关准则。 共2页 [1] [2] 下一页 京东商城与当当再打图书价格战 京东商城评价涉嫌造假 网商信誉再受重击 京东商城涉嫌造假 评论销量哪个真? 京东商城再被质疑出售“二手机” 京东商城融资7亿美元 誓与阿里血战到底 搜索更多: 京东商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