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山东淄博矿业集团在刚刚爆出卷入齐鲁银行高额骗贷案后,又被爆出曾两次在内部集资数亿元,并于一年后即对集资者进行成倍返还的重磅爆料,而据记者调查采访,淄矿集团以一个叫“康业投资公司”的名义进行集资数亿元,累计返还红利高达最初本金的5倍甚至更多,而这个康业投资公司却隶属于淄矿集团工会!!这让事情显得更加扑朔迷离:这种企业内部的集资合法吗?高达十数亿元的红利从何而来?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有关部门是否清楚本次集资的详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又是如何监管的呢?这背后到底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呢?2011年1月12日,记者前往淄博市进行深入调查采访。
知情人陈述:两次非法集资总额约在四亿元左右
2011年1月12日下午,记者在淄川区见到了知情人王先生。据王先生讲,他是淄博矿业集团原多种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兼书记,副处级。1982年进入淄博矿业集团,1991年开始担任公司工资处处长,1995年到多种经营公司任职,直至1998年3月企业以“减员增效”为名要求全集团男50岁以上,女45岁以上职工退休,否则按下岗处理。当时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也为了避免“被下岗”,王先生和淄博矿业集团其他1400名职工一起办理了退休手续,而单位上报给上级部门的王先生的退休理由则是“经局中心医院鉴定,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二级,局机关鉴定确认已丧失劳动能力。”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并不清楚国家的政策,作为受党培养多年的老党员,他觉得能够响应党的号召,给自己工作多年的企业发展让路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退休尽管遗憾,但是也算毫无怨言。但是2001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其他和他一起“被退休”的同事告诉他,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曾出台(1999)10号文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对1998年1月1日以后办理提前退休的情况要进行认真清理,并明确“至1999年底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无效。也就是说,王先生和其他1400名被以丧失劳动能力为由退休的职工的退休行为是非法的,应当返回企业重新安排工作。
王先生告诉记者,此后他们多次找到淄博矿业集团及省国资委、省劳动厅,劳动部,但都没有得到最终的处理。为此,他联合其他十多名被退休职工一起四处奔波,查阅档案,寻找证据法条,并先后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山东省劳动厅、国家劳动部、山东省两任省长告上法庭。由于诉讼请求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及其他因素,这四起行政诉讼被判败诉,但王先生也因此成为当地的名人。
2004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位淄博矿业集团在职的中层干部告诉王先生;集团开始在职工中进行第二次集资,而03年那次集资的钱已经成倍返还红利了。像他们这样的中层干部,当时集资额为8000元,现在已经返还16000元了,普通职工去年集资4000元的,今年本息也已经达到了8000元。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以前是淄博矿业集团的工资处长,对集团在职人数和干部构成还是有着一定的了解的。到2004年的时候,淄矿集团大约的在职人数为4万人左右,而职工和干部的比例约为4:1,而职工捐款或者类似集资的这种数额是成倍数关系的。如此算下来,这两次集资的数额约在4亿元左右,这还应当算做保守的数字,不排除高层集资额提高的可能。
惊人回报:红利返还总额高达5倍甚至更多
另外一位姓李的知情人证实了王先生的说法,他说,他当时也是在职职工,2003年1月单位集资4000元,到2004年6月的时候,单位返还他本息共计8000元,但是随后开始了第二次集资,他名下的8000元没有实际拿出,而是进入了第二次以“康业投资公司”为名的公司集资款内,并且补交了2000元,变成两次集资共计1万元。随后,淄矿集团以1万元为基数,每年以20—30%的比例返还红利,直到2010年淄矿集团董事长马厚亮调任山东能源总公司,康业投资公司进行工商注销后才停止了分红。而此时,职工分得的红利已经差不多是原来集资款的5倍,部分高层的回报则更高。
淄博矿业集团在职工内部进行集资后进行高额回报的事情在淄博市可谓妇孺皆知。1月13日,14日,记者在淄川街头和淄博市内随机采访了近20位群众,多数知道淄博矿业集资的事情,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他也曾是淄矿下岗的职工,当年也参与了淄矿的集资活动,并证实了王先生和李先生所说的03年集资后,04年已经红利翻倍了的说法。这位司机告诉记者,当时淄矿的领导们集资的数额更高,普通干部多在1万至5万之间,高层领导的集资款要达到10万以上,而集团的主要领导的出资额更是传说达到了百万以上。对于淄矿集团在职工内部进行集资的事情,这些职工多表示:感谢淄矿领导为职工所谋的福利。
疑窦丛生:康业投资公司只是空有其名?
在知情人提供的诸多证据中,记者见到了多份当年的出资证明书。由于部分人员至今仍然是淄博矿业集团的在职职工,因此这些出资证明被隐匿了姓名、部门以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只保留了出资额,出资缴纳日期和出资证明书核发日期等信息。这些资料表明,第一次的集资时间大多集中在2003年1月22日至29日,而第二次的集资时间大多集中在2004年6月29日左右。出资的数额为停薪留职人员每人2000元;在职普通员工第一次实交4000元,第二次补交2000元,加上原来的本金、红利共计1万元;普通干部第一次为实交1万元,第二次又补交了6000元,这样连本带息共计26000元,并以此为基数(职工1万,普通干部26000元)每年进行分红。
在这些出资证明中记者注意到,第一次集资的出资证明书上,加盖的是淄博矿业集团工会的公章,并有当时工会主席赵溪深的签字;而第二次出资证明的户头则变成了“康业投资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出资证明书,但是这证明书上却并没有加盖康业投资公司的公章,而是仍然加盖了淄博矿业集团工会的章,并仍然由工会主席赵溪深签字进行了确认。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