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退市可能性引发投资者翻出虚假陈述往事,刘国华[0.16 8.67%]律师发出索赔“征集令”
2004年6月14日起广汽长丰[0.00 0.00%]实施虚假陈述,2008年1月起江苏股民李女士大量买入该股,2009年1月7日广汽长丰被揭露并处罚,2010年10月28日该股票开始停牌,直至今日仍未复牌。
“可怜的我们,只能在前途未卜中发呆!”一位买入广汽长丰(600991)的投资者叹息道,眼睁睁看着股票“被停牌”,而自己却只能做砧板上的肉。近日,广汽长丰以重组之名再次停牌超过1个月,引来众多投资者不满。
就在广汽长丰连日停牌之时,不少受损投资者翻出旧账,准备起诉曾经虚假陈述的广汽长丰。理财一周报记者获悉,在今年12月1日李女士已经正式向湖南长沙中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知名证券维权专家、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也在近期发出征集令,征集广汽长丰虚假陈述案的委托代理权。眼下距离2011年1月7日诉讼时效截止日已不足1个月时间。
继续停牌引发不满
今年10月27日,广汽长丰发布公告称,接到第一大股东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函通知,广汽集团[10.38 -0.95%]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0年10月28日起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预计于2010年11月4日(星期四)公告有关信息并股票复牌。
就在11月5日开市之时,持有广汽长丰的投资者再次失望,广汽长丰继续停牌。广汽长丰表示,公司再次接到第一大股东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广汽集团与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已于当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约定,广汽集团拟通过吸收合并、要约收购或其他中国法律法规允许且三菱汽车同意的合适方式使广汽长丰从上交所退市,并通过后续重组使公司成为或以公司资产设立广汽集团和三菱汽车分别持有50%股份的合资公司。
退市的阴云笼罩在每位持有广汽长丰投资者的心头。
有股民在股吧里发帖质问,“广汽长丰汽车频频停牌又传退市消息,而具体损失却由股民来承担甚至买单,而且相关信息很不透明,等于变相套牢投资者。”
投资者起诉广汽长丰
“我准备起诉他们,有没有人一起去索赔?”“害得我损失十多万元,原来是虚假陈述搞的鬼!”一位江苏投资者对理财一周报记者表示。
一直关注广汽长丰的广东某老股民直言,广汽长丰尚未洗清虚假陈述“罪名”,也未给受损股民一个交代。
据悉,已经起诉广汽长丰的李女士从2008年买入广汽长丰股票至今,因虚假陈述所受之相关损失已高达18余万元,而其买入股票的时间,恰恰是在广汽长丰公司实施并隐匿虚假陈述事实期间。
知名证券维权专家、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查阅得知,广汽长丰在2009年1月7日,发布了《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公司方面收到财驻湘监[2008]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从2004年至2007年年度期间,广汽长丰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其中包括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未定期清查资产核实债务、未正确核算多笔收支、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多列增值税、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少缴房产税等。
仅从会计核算方面,广汽长丰就存在重大误差,而这些误差更多的集中在2007年。如惠州市津惠线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线束公司”) 2007年多列 2006年线束销售收入 1274.55万元,相应多列成本1126.19万元等。2007年,广汽长丰多列以前年度应列未列成本4078.71万元等。2007年,公司同时还少列“管理费用、运输费”775.18万元等。
同时广汽长丰还在2007年违规计提对湖南销售公司坏账准备 6150 万元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相关规定的,法院应当受理。 共2页 [1] [2] 下一页 世纪金源6.6亿摘得合肥长丰连体地块 广汽长丰被控虚假陈述11名小股东获赔近80万 长丰猎豹两天内连坏助力泵 厂家言论惹车主 长丰猎豹新车4S店送修后离奇失踪 长丰猎豹油箱生锈门关不上 市民9万买辆问题车 搜索更多: 长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