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房”者的噩梦
王勇一家是最早入住小区的搬迁户之一,但他住的却是别人的房子,因为“自己的房子质量更差,至今还没有拿钥匙”。
“儿子要高考,实在租不到地方住了,刚好这家人虽然拿了钥匙,自己却不敢住,我就低价租了下来。”王勇说。
然而,住进新房的王勇一家并没有因为住得舒服而准备去拿钥匙,反而更坚定了抗争到底的决心。“你看,这面墙刚刚粉刷的,现在又裂开了;洗手间墙角的瓷砖,有几块贴了好几次了,还是会裂开掉下来。”他为自己没拿钥匙感到庆幸。
王根也住进了小区,用他的话说,是“被拿了钥匙”。如今他在房间粗糙的地板上放了几块以前的老床板当地板砖,再把新买的软垫床一摆,就成了卧室。而那个顶上爬满铁丝的大厅,他摆上了两张麻将桌,“凑合着过,年轻的都出去打工,我们几个老的也就无所谓了”。
同样“被拿钥匙”的曾雄原本打算硬着头皮把自己的房子装修好,但最终还是放弃了。“这边会漏雨,这里的钢筋直接暴露在墙外面,还有这里……”他用手指在砖缝间轻轻一抠,中间的“水泥”全散落下来,不到一分钟,砖头几乎就可以直接拔出来了。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那些拿了钥匙的返迁户中,像王根、曾雄这样不装修的还有很多人。按照湖里区政府统计的数据,截至2009年11月30日,已完成装修入住的有157套。但在小区里承包装修工程的林师傅告诉记者,到2010年2月,完成装修的仅68家,“即便进行装修的,也都不舍得花大钱”。
林师傅刚刚结束了在不远处另一个安置小区的装修工程,他告诉记者,对比之下,两个小区的差异非常大。“这种框架梁,我们一般要花20到30分钟才能凿穿,而这个小区的房子只用10分钟就能搞定;以前我们装修完就基本没事了,在这里我们要花很多时间在‘保修’上。”林师傅坦言,他干了10余年的装修,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房子。
“再多补助,能保命吗?”王根告诉记者,去年12月19日台湾发生6.8级地震,厦门震感强烈,当天晚上9点多,大家都跑下楼,不敢待在屋里。
鉴定结论受到争议
2008年底发现安置房存在问题后,村民们选出了代表,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地方拍成照片和视频,开始向厦门市政府、湖里区政府反映。
2009年2月13日,村民们向厦门市政府递送了一份诉求书,指出浦口安置小区不具备交房条件,是“豆腐渣工程”,希望市政府能暂缓“返迁”工作,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地方进行完善。
第二天,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即邀请组织了8位专家,对安置小区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现场勘察。3月4日,专家们经分析后作出《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厦门浦口安置小区安置房质量投诉的初步察看意见》,确认村民反映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工程质量缺陷”、“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等问题也被多次提及。但这份意见最终认定:未发现主体结构体系存在影响主结构安全的裂缝,所有已建建筑物的基础与主体结构式安全可靠。
然而,这并不是最终的结论。专家们在最后建议,对于第一层外墙窗户边角墙体开裂引申向地下的,要进行地梁开挖检查,看是否开裂;对于个别框架梁表面粉刷层开裂的,要采用凿除粉刷层方法,以检查这些梁的结构是否存在开裂。
这两点意见引起村民们的强烈反应,因为这意味着,地梁和框架梁都存在开裂的可能,而这才是真正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因素。一个多月后,双方形成一致方案,将根据专家的初步结论对房屋质量进行进一步检测。
4月23日,厦门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在安置房现场对随机抽取的4个楼栋共9根基础地梁进行开挖及检测。开挖前,湖里区副区长林建、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家雄称:若发现地梁断裂该拆除就拆除。湖里区公证处、湖里区质监站、返迁工作领导小组、村民代表和多名专家一同见证了这次决定26栋拆迁安置房“生死”的开挖检测。
然而,这却是一次“没有结果”的检测,开挖检测两个小时后,各方不欢而散。按照湖里区建设局的说法,是因为“检测工作多次遭到返迁户的阻扰,被迫停止”;按照村民们的说法,是“只挖了9个点,就发现了7处断裂,他们心虚而逃”。
在“被迫停止”后,返迁工作组协调禾丰公司再次邀请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对已开挖的地梁进行勘察研究,由7位专家做出《关于厦门浦口安置区安置房A10栋等墙体、地梁裂缝的专家技术咨询意见》。
这份咨询意见认定共开挖了A10、B1、B4、B9四栋共9根地梁,却仅对其中的A10栋3根地梁断裂情况进行了分析。记者从分析报告中看到,在A10栋开挖的3个点中,其中一个点就出现了3处断裂,宽度分别为0.13mm,0.16mm,0.21mm。
与初步察看意见相似,专家们在咨询意见中虽然也认定了存在地梁断裂问题,但结论却指出A10栋所测出的3条裂缝经检测鉴定均属于bu级,与温度对建筑物的作用影响、建筑物的地基不均匀沉降变形等有关。而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定,bu级属尚不显著影响承载能力的级别。“既然对A10栋做了分析,为何不对另外3栋也进行分析?”村民们质疑。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的这两份意见,在湖里区政府有关部门给村民们的回复中屡屡被引用,甚至作为直接证据以证明房屋是安全的,村民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然而,律师杨智勇认为,这两份意见均没有“鉴定”的明文表达、没有鉴定人签名、也没有按鉴定书的形式要件行文,均不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的工程质量鉴定,不具有法律认可效力,也缺乏公开、公正、公信力。
为了争取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鉴定,89名村民代表于2009年11月20日将湖里区建设局告上了法庭。湖里区人民法院认为,区建设局已组织相关单位对建筑质量进行鉴定,并作出两份意见,“已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至于检测鉴定没有得出最终的鉴定结论,责任不在被告”。
有村民告诉记者,所谓“责任不在被告”,其意在于是村民们的“多次阻扰”才导致鉴定结论最终流产。
据村民们解释,湖里区官方所称的“村民阻扰”是指村民们为了不让别人对开挖的地梁进行破坏,派村民24小时守护开挖现场。守护现场的村民多次发现不明人士自称要检测地梁试图靠近现场,“当时为凌晨,且村民代表不在场,所以我们请他们等代表到了以后再进行检测”。
是否存在违法招投标
从专家出具的两份意见以及返迁工作小组的补偿说明都可以看出,浦口安置小区的确存在诸多质量问题。那么,这样一个刚刚建成就已问题百出的拆迁安置房,是如何通过质量审查的?而出现问题后相关部门又为何迟迟未能组织一次“合法、全面、彻底、负责任”的建筑质量鉴定?
12月14日的庭审现场,湖里区建设局代理人多次强调,根据相关法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组织建筑质量鉴定的职权和职责。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村民与开发商之间的民事纠纷。
村民一方的代理人立刻反驳:“任何一个建筑质量问题都是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结合,更何况这是一个由政府购买的拆迁安置小区。”
王根给《法制日报》记者算了笔账:“我被拆迁的房屋产权面积是90平方米,2004年至2005年每月有900元的过渡补助费,一共是21600元;2006年上半年每月1800元,共10800元;再往后每月3600元。按照拆迁协议,原本只发放到2006年交房为止,我一直领到了2009年10月,这里就多发了100800元。整个村子算下来,单单这一项,政府就多花了几千万元,这还是非常保守的,因为在村子里我的房屋产权面积是比较小的。”
“另外,他们还承诺要对各种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这些二次、三次加工一定也需要大量投入。”王根说,“为什么这些都由政府来埋单?”
许多村民不解,安置小区很明显存在各种质量问题,且有大量与规划设计不符之处,这些均已得到两份意见的确认,为什么湖里区政府及禾丰公司不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另外,两家开发商此前是如何取得项目开发权的,为什么没有招投标?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了湖里区政府网站,后坑、蔡塘等安置小区招标结果均有公示,但唯独找不到浦口安置小区的招投标公示。
对此,湖里区政府在今年5月4日的一份“回复”中进行了解释:浦口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所需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因此该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可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据浦口安置小区A、B区竣工备案证明书显示,整个小区工程总造价仅为6630万元人民币。然而,有知情人士透露,禾丰公司花费了1.9亿元进行收购。
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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