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孟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烈性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威士忌》(GB/T 11856.1—2025)(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2026年2月1日实施。新国标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对威士忌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进行了修订,并对生产过程控制要求、产品标识等作出细化规定,将有助于规范威士忌市场秩序,提升产品品质,引导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威士忌类目进一步细分
1989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威士忌国家标准,并在2000年、2008年两次进行修订。而随着我国威士忌市场持续扩容和快速发展,现行标准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行业需要从分类体系、生产工艺定义等方面进行重新梳理。
新国标对术语和定义的全部内容均进行了修改和调整,规定威士忌是以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陈酿、经或不经调配而成的蒸馏酒。值得关注的是,调配工艺在定义中明确为非必要工艺。
中国酒业协会威士忌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国标解读文件显示,新国标的产品分类在原标准“按原料”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产品现状和GB/T 17204《饮料酒术语和分类》国家标准中对威士忌的分类框架,将威士忌按原料和工艺进行分类,新增风味威士忌。因此,新标准共分为两大类,按原料分类可分为麦芽威士忌(以大麦麦芽为唯一的谷物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并在橡木桶中陈酿的威士忌)和谷物威士忌(以谷物为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经或不经橡木桶陈酿的威士忌);按生产工艺可分为调配威士忌和风味威士忌。调配威士忌是指将麦芽威士忌和谷物威士忌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威士忌。
风味威士忌是以威士忌为酒基,添加食品用天然香料、香精,可加糖或者不加糖调配而成的饮料酒。此外,新国标还对上述分类进行细化,如新增单一麦芽威士忌、单一谷物威士忌的术语和定义,明确单一麦芽威士忌、单一谷物威士忌为在同一个工厂至少完成糖化、发酵、蒸馏过程的麦芽或谷物威士忌。
新国标新增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包括威士忌在蒸馏过程中所得的威士忌新酒的最高酒精度应小于95%vol,原酒的陈酿时间不应少于两年,单一麦芽威士忌在生产过程中不应使用外源性酶,在橡木桶中陈酿时间不少于3年;威士忌在生产过程中不应使用食用酒精、呈色物质(除焦糖色外)、呈香呈味物质(风味威士忌除外)等。
中国酒业协会威士忌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元月表示,威士忌的质量等级与原料、蒸馏、陈酿、调配等密切相关,在一定程度上,若缺失或调整某些工艺环节,产品甚至将失去其特征,以至不得成为威士忌产品。本次修订中增加了生产过程控制要求,进一步规范其生产过程,以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整体提升威士忌的质量水平。
明确产品标示信息
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新国标对标识信息也作了细致的规定,包括要标明产品类型,如麦芽威士忌、谷物威士忌、调配威士忌、风味威士忌等。
新国标特别强调,所有风味威士忌产品在标签上必须明确标示为风味威士忌,而非单纯标示为威士忌。此外,如果风味威士忌的最终产品中甜味物质含量超过5克/升,还需要在标签中标示出总糖含量或其范围。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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