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五四路的深海鱼餐厅,记者看到海鲜池品种不多,仅有几款海鲜有标价,如野生老鼠斑980元/斤,锦绣龙虾380元/斤。该餐厅墙面灯箱菜单上展示了20道刺身海鲜菜肴,均未标价。服务员解释说:“你告诉我有多少人,大概人均消费多少,我帮您点餐。”随后,服务员向记者推荐一款4人餐,人均400元,可以安排七八道菜,如大石斑鱼肉粥一份128元、刺身拼盘每份1斤200多元等。
在福州经营餐饮多年的刘经理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海鲜楼在菜单上使用“时价”标称的主要原因是海鲜的价格受季节、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较大,无法固定价格。一般酒楼会在菜单上标“时价”,在海鲜池上现标该海鲜当日实时价格。另一个原因则是出于避免菜单更改,增加酒楼管理成本和运营成本。当然,也有少数商家借机不标价、乱报价、因人报价,或另收加工费、辅料费等。
刘经理表示,海鲜标价并不难,一般海鲜酒楼进货渠道固定,大部分海鲜在相对一段时间内价格稳定,建议海鲜商家使用电子屏标价,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修改切换,这样对消费者和酒楼都方便。
严查海鲜“时价”标注
海鲜标注“时价”现象也引起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2024年12月25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岳峰市场所对辖区内觅海品鲜会、醉有福新闽菜等商户展开价格专项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经营户明码标价总体规范,部分海鲜标价存在问题,如仅标注“时价”,实际价格需到海鲜池查看。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整改,将“时价”标注改为“具体价格见海鲜池”,确保价格信息透明。执法人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针对价格波动频繁的海鲜,商家应及时更新价格,或在海鲜区明确当日价格,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不标价的借口。执法人员现场向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主体严格遵循《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确保价格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更新,严禁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健康、稳定、透明的市场价格环境。
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指出,海鲜商家以“时价”来标价的方法不规范。2024年4月16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以菜单、标价牌、实物展示等载体形式明确标示菜品名称、价格、计量单位等内容;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时,应明确标示当日价格,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2024年12月底,上述两部门再次发布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内的菜单、标价牌或其他点菜工具上明确标示菜品价格、计量单位、收费标准等内容,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做到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海鲜等价格较高食材,要以“元/公斤(500克)、元/个、元/只”等清晰、规范的计价单位进行表述,杜绝出现“时价”“时令价”“面议”等模糊表述,并向顾客进行必要的提醒提示,防止出现争议纠纷。
业内人士提醒海鲜酒楼对海鲜的具体价格要精细化标注价格,不能用“时价”这样的模糊字眼来代替,同时提醒消费者,点菜时要两点兼顾,不仅要看菜单还要到海鲜池看当日时价,了解有无加工费、辅料费等,确保清楚每一项费用,避免误解和纠纷。如果遭遇“时价”菜品,消费者可以不点;消费者对未明码标价的应质疑,要求经营者在点菜单明确写清价格。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张文章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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