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您之前可能不小心点到了,因为每次付完款之后都会有一个提示,是否要进行开通“先用后付”。因为我之前就有不小心点到过,后来我才发现。
记者:提示可能不是很明显?
工作人员:对,就会蹦出来几个字,说可以提示开通,方便支付。
记者:是不是咱们“双十一”期间有便捷的服务还是?
工作人员:“先用后付”其实一直都有,这个功能也是逐步开放的,信用良好才能用,信用分不够是无法进行开通的。
记者:“双十一”合约期间下单的东西是不是合约还取消不了?
工作人员:比如您前面有几笔订单用的“先用后付”,您后续要取消需要等待这几笔订单都通过“先用后付”付完钱了,就能够取消了。
另一家电商平台客服人员也表示,正在履约的订单无法取消“先用后付”的功能,但消费者选择在确认收货前退货,平台并不会进行扣款操作。“它(‘先用后付’)是跟微信合作的,必须通过微信达到信用分数的标准才能开通。订单必须全部完成,全部付款之后才能关闭。手动确认收货,或者说时间到了自动确认收货才会扣钱。另外,下单如果您收到货之后发现问题退的话,只要在这个时间内您说要退了,商家收到货了会自动把订单取消,是不会收任何费用的。”他说。
某电商平台申请“先用后付”流程提示跳转截图(记者截图)
跳转微信后需要进行信用分评估(记者截图)
尽管如此,“先用后付”功能也并非没有优势。徐悦指出,“先用后付”提供了更长的付款周期,又免除了利息费用。同时,这种方式确实起到引流促销的作用,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提高了商品的转化率。不过,这样的消费体验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也不能被忽视。徐悦表示,“先用后付”要能“一键开通”也要能“一键关闭”。商家像躲猫猫一样设置取消按钮,无形中已经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也重点细化了经营者在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义务,这对经营者合法依规地提供“先用后付”“免密支付”等功能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商家开通“先用后付”的模式初衷应该是给消费者带来更方便的体验。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平台往往忽视了消费者真实的需求和感受,仅靠技术手段提升的购物体验对消费者来说其实打了折扣。平台不能通过技术手段代替消费者进行思考并作出决定,只有真正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才能实现共赢。
“首先商家要告知消费者开通的风险和不利因素,不能通过默认勾选或其他方式,导致消费者在不够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开通。开通后也要提供便捷关闭的模式,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商家、平台,如果要推出‘先用后付’的模式,就要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规则,并且要把规则全部、准确地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充分知情的情况下去自主选择,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充分的保障。既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又给商家和平台带来美誉度,这样才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他说。
来源:央广网 江晓晨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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