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投诉有所上升
三季度,湖南省消保委系统共受理餐饮服务类投诉622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35件,投诉主要反映食品安全、菜品质量、卫生环境及服务态度等问题。
消费者吴先生和朋友在长沙某餐饮店吃饭,发现菜品中竟然有部分生肉,与店员协商,店长态度恶劣,与消费者发生争执,过后其两位朋友出现肠胃不适、拉肚子等症状,消费者遂向相关部门投诉。
湖南省消保委提醒,《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教育培训投诉居高不下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学习资源的建设与共享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各种网课、直播课等层出不穷,各种教育培训涌现,投诉居高不下。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虚假宣传、夸大宣传;在抖音、各短视频上发布“参加培训就知晓如何赚钱”的视频课程或“不过全额退款”等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课程,等消费者发现这些课程根本不适用要求退款时,却被商家拉黑失联或是以签订了相关协议为由拒不退款。二是以免费或低价试学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购买长期课程。三是师资力量、教学水平与宣传不符,根本达不到预期效果。四是诱导消费者办理“消费贷”。
消费者赵先生参与了一节免费的直播体验课,课后老师表示想要报班的可以先学后付(分期形式),并且明确表示可以边学边接单。赵先生在其授意下通过微信如易学习助手签订了分期付款合同,并支付费用6780元。赵先生签完合同上课后,发现上课机构与合同不一致,要求退课却被要求收取2000元的违约金。
湖南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接受教育培训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切忌冲动消费;谨慎挑选教育机构,注意其证、照、资质是否齐全,查询其经营信息,了解其营业场所租赁情况以及机构运行状况等;订立规范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培训机构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尤其是退款方面的约定;缴费时,选择分期付款要慎重,特别是“消费贷”,同时也要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
(本文数据来源:湖南省消保委)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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