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吴博峰
随着人们短途出行需求的提升,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国。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助动车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738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表示,按照国务院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修订工作,目前形成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该标准发布后,预计将从降低火灾风险、提升车辆续航里程能力、减少资源浪费及提高车辆安全性等方面更好地满足消费市场对高品质电动自行车的需求。
安全性要求更严格
《技术规范》增加了“电动自行车在非必要条件下不应使用塑料件,使用塑料材质部件总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5.5%”的要求,目的是通过限制可燃塑料材料的使用,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此外,《技术规范》对纺织品类及泡沫塑料类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作出了规定,并进一步严格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标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导师柏文喜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电动助力车是市民生活中经济适用而又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是多元化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产销十分必要。不规范的电动助力车会带来交通安全、生产安全以及环保隐患,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涉及电动车的各类情况进行规范,以防范电动车行驶、生产、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风险隐患。
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中,经常出现车辆识别代码标识被高温融化的情况,导致无法辨别车辆品牌型号,不利于事故溯源调查。为此,《技术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有助于实现车辆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的有效追踪和监管。
篡改车辆也是火灾事故的一大诱因。《技术规范》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3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确保实现充电器、蓄电池、控制器之间的互认协同,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不给非法篡改留空间。其中,电池组防篡改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且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方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方可骑行。
增加车辆续航里程
现实生活中,车速过快是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对此,《技术规范》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从技术上确保最高设计车速无法超过每小时25公里,同时加严制动距离要求,减少碰撞事故发生。为了避免人为篡改限速的情况,《技术规范》对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具有过压锁定功能,限流装置不应留后门,且不应通过解码器、物联网技术等进行改装等;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无论是单独的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功能。
同时,《技术规范》还强化了对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空载反电动势等关键参数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从技术上确保即使电动机输入电压达到最高时,车辆也无法超速行驶,防范通过在控制器中预留“后门”提高车辆行驶速度;增加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限值,保证车辆正常的短距离爬坡能力。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是部分车型马力过大,即便佩戴护具也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因此,需要实现生产端技术标准的统一,利用技术手段最大程度规避这一风险。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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