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喜欢点餐还需要提供各种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和我用餐没有一点关系!此前填写信息时,我往往会填写一个错误的名字、错误的生日,这次要填的信息还比较多,令我越发排斥。”闫女士吐槽,“‘要输入验证码’像是为确保我填写的是正确的手机号码。”
在社交平台,不少网友反映线上点餐提供手机号等信息后被店家骚扰——“扫码点单以后,有商家通过电话号码搜索加我好友”“今天扫码用餐,给店家评价了三星半,晚上临近10点,商户来电希望我点满五颗星”。
受访专家认为,商家此举或构成侵权。郜庆分析,“强制交易”不仅包括交易条件(如定价、数量、质量等)的强制,也应当包括交易方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在最低消费、谢绝自带酒水、开瓶费等传统格式条款之外,对交易方式进行强制或变相强制的规定,也应当视为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郜庆认为,从实践中来看,大多数的点餐程序多将应当明示的内容隐藏在“同意规则”“隐私政策”当中,或是以极小的字体等其他不显著的方式,让消费者无法轻易辨识或获取经营者所要告知的内容。“在经营者未履行明示义务的前提下,无法得出消费者同意收集个人信息的结论。”
他进一步提到,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了“最小必要”数据采集原则。在就餐场景中,顾客的姓名、性别、社交账号、电话号码都是跟就餐没有直接关联的个人信息,商家一般情况下只需要知道“桌号+就餐人数+菜品数量”就可以提供餐饮服务,若经营者在设置扫码点餐、下载App等环节中,获取的个人信息超出上述规定的合理范围时,就会涉嫌过度获取消费者信息。
“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授权其个人信息。部分场所在扫码后,消费者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在郜庆看来,消费者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完全取决于其个人意愿,经营者(尤其是公共服务行业经营者)理应完善配套措施,既要实现“消费智能化”,也应保留人工通道,不能通过隐瞒或强制手段来侵害消费者权益。
“商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理应以服务内容为限。”王叶刚认为,如果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收集对方信息的使用目的、使用方式和范围,或没有得到消费者明确同意就收集信息,也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商家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竞争优势,排挤竞争对手,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设置商家资质门槛
明确线上操作规范
如何简化消费,规范扫码消费乱象?受访专家认为,需要从政府、商家、消费者等层面发力。
郜庆建议,明确商家提供服务时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边界和条件,设置商家使用二维码服务的资质门槛,严厉打击违规使用二维码套取个人信息的乱象。制定或修订互联网餐饮行业服务规范,建立互联网餐饮服务的法律框架,明确线上点餐、支付等服务的操作规范,规范商家的公众号推广行为,禁止强制要求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下载App作为提供服务的前提。
“针对不同细分领域制定相关合规指引文件,如上海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针对网络点餐、商超购物、餐饮服务、汽车销售行业、停车场扫码缴费等消费领域,分别制定了各行业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郜庆说。
去年7月,上海市消保委会、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制定发布《上海市网络点餐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对部分超范围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进行规定,明确扫码后要求获取“个人身份和财产相关信息”“精准位置信息”“关联登录获取的信息”等均属于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不仅违反了最小必要原则,还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加大对违规商家的惩处力度,比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餐饮等服务行业的扫码消费环节进行集中检查。要求商家和第三方平台在推出扫码消费服务前进行备案,明确商家的服务内容和信息收集范围等。对多次违规的商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开展相关经营。”王叶刚补充道。
王叶刚认为,商家应当加强自律并优化服务。商家内部对扫码消费环节进行多重审核,消除不必要、不合理的关注、下载等点餐要求;应认识到持续经营和可观的盈利需要依靠优质的商品和专业的服务,而不是过度依靠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精准投送。如果仍然采取扫码服务,可以大幅简化界面和操作流程,去除不必要的消费者信息的收集,减少广告推送和营销干扰。
“鼓励技术创新和应用,使用更加便捷、安全的点餐方式,如普及独立的智能点餐设备,从物理上减少消费者个人设备的使用,从而降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郜庆说。
王叶刚建议,消费者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能够发现商家哪些行为属于不合理的扫码要求,并认识到这样有可能导致信息泄露和信息侵权。面对有些商家强制扫码关注、下载App等不合理要求,要及时拒绝,可以更换消费场合或者通过合法途径投诉举报。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 文丽娟 法治日报 见习记者 丁一 共2页 上一页 [1] [2]
红商网优质内容还将同步分发到公众号、视频号、头条号、西瓜抖音、网易号、搜狐号、企鹅号、百家号、好看视频、新浪微博等国内主力流量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