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王小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食品委托生产因具有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投资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缩短上市周期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生产加工方式。不过,因委托双方安全责任不够清晰、委托生产信息不够透明等导致的问题,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中不容忽视的问题。1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诸多消费者关心的热点话题。
提高特医食品生产门槛
近年来,固体饮料因携带方便、即冲即饮等特点,受到消费者的欢迎。线上线下销售的固体饮料产品种类丰富,如奶茶粉、果汁粉、蛋白质粉等,其价格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产业研究机构艾媒咨询数据显示,我国固体饮料市场规模从2014年的780.0亿元增至2019年的885.6亿元,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051.6亿元。
当前,固体饮料“伪装”成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销售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产品均存在利用产品名称、图形、文字、色差、字体、字号等多个信息点指向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误导消费者。然而,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少新手爸妈囿于知识不对称,加之不良商家打擦边球式的营销推广,容易产生混淆。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第五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显示,益康元(深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使用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被警告并处罚款1452.57万元。
《办法》提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得进行委托生产,纳入地方立法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生产经营主体不得从事食品委托生产活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也称“特配粉”“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注册营养师蔡华表示,根据国家标准,固体饮料的蛋白质含量必须达到要求,但对于维生素、矿物质的量和种类没有要求。不良商家误导消费者把固体饮料当婴幼儿配方奶粉使用,会导致婴幼儿维生素、矿物质缺乏,从而造成一些疾病。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农文旅产业振兴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袁帅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办法》通过规范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强化生产商的质量控制意识和责任,有助于规范食品生产行业,减少低质量产品的出现,也有助于推动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不得进行委托生产的规定,将有力地保障特殊人群的饮食安全,减少因食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社会问题。
食品生产链监管趋严
《办法》显示,根据食品生产许可有关要求,需要完整工艺生产的食品不得委托多个受托方分段生产。委托方不得将同一保健食品分段委托生产。此外,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同时标注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编号、地址、联系方式。在企业名称前冠以“委托方、受托方”或“委托单位、受委托单位”等字样。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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