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3日讯,自202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实施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大力推广“文明餐桌”理念,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了持续加强餐饮环节监管,自今年3月起,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通过压实主体责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等一系列措施手段,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多地开出“反浪费罚单”
截至目前,《反食品浪费法》落地已近两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将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多地先后对食品浪费行为开出了多张罚单。
2022年11月,无锡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华庄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饭店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食品浪费问题,向其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在复查期间,发现仍有问题未整改。鉴于该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导致食品浪费的行为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初,天津市西青区一家餐饮店因设置最低消费额且整改不到位,被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作出严厉处罚。这是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查办的首例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额的案件。
2023年3月,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万达广场某餐饮单位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的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标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执法人员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处罚并开具罚单。
让反浪费“有章可循”
在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的实际推动中,标准不清、规范不明往往是监管执法的难点。由于缺少食品浪费行为的具体标准,导致监管部门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无法进行量化对比,从而出现了“取证难”“固证难”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细化反餐饮浪费的标准,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近期,河北、贵州、云南、山东、湖北等多省市场监管部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面向全省餐饮企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参加的制止餐饮浪费4项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 共2页 [1] [2] 下一页
红商网优质内容还将同步分发到公众号、视频号、头条号、西瓜抖音、网易号、搜狐号、企鹅号、百家号、好看视频、新浪微博等国内主力流量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