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久成认为,奶酪博士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进而影响其内心评价、购买意愿和决策,损害了无辜消费者的权益。如果经营者传播商品的虚假信息,则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货退款;如果涉及数额较大,证据收集充分,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等。
专家观点
同业竞争应秉持客观公平原则
记者梳理发现,诸如奶酪博士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奶酪行业并不是个例。此前,乳业品牌“乐纯”关联方北京乐纯悠品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在自家儿童乳酪棒电商宣传视频中,将竞品描述为含有“大量的添加剂”,侵害竞争对手商品声誉,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处以10万元罚款。该处罚还被列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网络交易执法领域典型案例。
奶酪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当下仍处于成长期。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超1100家企业经营范围含“干酪、奶酪、芝士”,行业竞争激烈。
独立乳业分析师宋亮表示:“从体量上看,我国奶酪消费处于培育期,消费者的认知度还没有完全形成,正确的消费教育能够促进消费者对奶酪的认知,并且能够促进奶酪消费的增长,而歪曲打击竞争对手的宣传对消费教育来说非常不利。”宋亮表示,奶酪企业要提高自身的产品技术和科技创新的水平,而不是将精力放在不正当竞争上。
王久成介绍说,除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的手段还包括混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等,以上各种行为对市场环境的危害极大,不仅会破坏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还会妨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王久成表示,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直是监管的重点,经营者应当时刻关注其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合规风险、风险程度以及采取何种缓冲方案,以免受到监管处罚、民事讼累,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同业竞争者之间,对他人商品进行对比、评价时,应当本着善意、中立、客观、公平等原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到言之有据,并避免贸然对同业竞争者进行负面评价,不能为了谋求一己私利损害他人、误导公众。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孟刚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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