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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粤明违法代言保健食品吃“罚单”,涉及品牌日加满号称国内能量饮料领军企业

  建立长效机制监管市场乱象

  《华夏时报》记者查询日加满官网时看到,潘粤明代言涉及的日加满饮品绿瓶装为其热门产品之一,并在产品外包装上印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官网介绍该饮品通过调节人体机能,改善人体体质,增强免疫力,从而有效发挥抗疲劳的营养保健功效。

  近三年来,新冠疫情让消费者对于健康更加关注,客观上促进了保健品市场的增长。前瞻产业研究院报告显示,中国保健品的渗透率将沿着“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老龄人群向中青年人群”“滋补功能保健向膳食营养补充”的方向逐级演进。结合Euromonitor预测数据和当前行业发展趋势,预计未来五年行业增速将至少保持在4%左右,2026年行业市场规模约5178亿元。

  但广阔市场前景的背后,却存在着一些乱象,尤其是保健食品不断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引发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外发布的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进入黑猫投诉】年主题调查结果显示,在各类消费商品和服务中,对保健品类产品的不满意率达到28.6%,最为突出,成为今年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受访者认为“夸大宣传,实际效果与宣传内容不符”和“促销活动中假降价”是线上线下消费均普遍突出的失信或违法行为。

  高级健康管理师曹正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国内的保健食品在原料、工艺、标准等质量层面实际上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是有些企业存在夸大、虚假宣传成为突出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遏制不良企业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等行为,2019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起,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同时警示区面积不小于其所在版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针对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问题,予以切实整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在今年10月31日发布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明星不得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明星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从事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行业的企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进行广告宣传。

  《指导意见》指出,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明星虚假、违法代言后,及时、主动向消费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不论是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还是打击虚假宣传,建议通过长效机制建立良性市场生态,打击恶性竞争。”曹正认为,虚假宣传是保健食品行业存在多年的顽疾,对此相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应进一步完善。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当对保健食品企业的营销环节上,出台一些明确的“惩罚性”规定,来改变保健品企业违法成本过低的现状。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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