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涨价,再降价,这个老套的价格套路又在“双十一”当天登上热搜。今年中招的是国民品牌波司登。
一件9月份券后979.28元的羽绒服,在“双十一”实际卖979元,一顿打折+满减的操作猛如虎,客户省下两毛八,对于专门等“双十一”价格的消费者来说,确实有点伤感情。
这种现象为什么每年都会出现?这算价格欺诈吗?消费者怎么做能在价格博弈中胜出?
这个套路为何年年有?
“双十一”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老套路为何每年都会出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对国是直通车称,究其原因,既是政策的不到位也是监管出现了问题。
商家之所以敢如此操作,第一由于风险小,消费者对某一件商品价格的变化有所察觉往往是因为长期关注。大部分消费者可能并没有察觉到商品价格的上涨,即使察觉到也没有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二由于代价小,《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了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力度相对较小,使得部分商家愿意冒险涨价。
价格博弈无处不在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在接受国是直通车采访时指出,价格博弈无处不在,“双十一”涉及到如此多的商品,商家的折扣高低、诚意多寡,本就没有量化标准,所以“价格欺诈”的帽子也不能乱扣。
“价格欺诈”认定的核心是掩盖真实信息。比如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比如实际支付价格高于宣传页折扣价,比如显著引发消费者误解的价格展示。其核心是诱导、误导定价行为导致的价格信息不对称。
就波司登的个案,有人认为其有两毛八的降价,虽然很少也是降价,所以很难定义为“价格欺诈”。但如果证明其有先涨价后降价,或者在页面上发布误导消费者降价信息的行为,其行为被判定为“价格欺诈”也是有可能的。
今年4月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2022年第56号令——《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七条明文规定:“经营者无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规定》将虚假折扣、减价列入“价格欺诈”的范畴。商家玩先涨后降的价格把戏很可能触犯了相关规定,若顾客维权,商家很有可能付出惨痛代价。
官方怎么说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日对此有所回应,表示已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赴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列举四项证据后,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我局未发现于波司登官方旗舰店销售货号为 B00145252F的羽绒服存在“先涨价后再降价”的行为欺骗消费者。
破除价格欺诈应该这么做
虽然已有官方回应,但不少消费者仍然愤愤不平,有网友评论认为:“一下子觉得抢到的不香了”“数学斗不过、套路学不会、只能不买了”“不想搞活动其实可以不搞”……
有时候,“营销套路”和“价格欺诈”只有一线之隔。要买得明白,还是要靠消费者自己擦亮眼睛。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波司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