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标注存争议 律师:涉嫌违反《价格法》等规定
消费者和商家各执一词,该起投诉未有进展。对此,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紫晨分析称,商家应做到明码标价并且要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明码标价方面,根据我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力在点餐前就明确知悉菜品所有的材料、分量(计量单位)与价格(单价)。此外,很多省市均有有关“明码标价”的地方性规定。
冯紫晨认为,单纯的以“一人份”或“几人份”此中笼统回答作为计价单位明显不能使得消费者得知商品的具体内容及分量。无论消费者是否进行具体询问,商家都有义务以清晰、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上述内容,否则将涉嫌违反上述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
价格欺诈方面,冯紫晨表示,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以上述投诉为例,既然同一道菜标注1-2人份和3-4人份,且3-4人份价格约是1-2人份的两倍,作为一般的理性消费者就会认为后者的内容及分量均是前者的两倍。在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如果菜品价格随克重上涨,但主体食材却不同,那么商家就存在构成欺诈的可能性。”冯紫晨进一步解释道,因为商家已经符合以某种形式让消费者对其购买的食品内容陷入错误的认识,这就不再单单是标价格的问题,而是理性消费者正常情况下认为的其菜单所展现的食品内容与最终交付的食物内容不符的问题,因而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是太二,在中餐领域,菜单未对菜品标注规定克重的现象并不罕见,中国网财经记者走访发现,太二酸菜鱼的同业品牌姚姚酸菜鱼就同样存在菜单未明码标价这一现象。
姚姚酸菜鱼点餐小程序中,对菜品规格亦无标注克重
据姚姚酸菜鱼菜单定价,其主菜“姚姚酸菜鱼”分为2人份、3-4人份、超级分享装三个规格,对应定价128元、188元、238元,其中,超级分享装还可任选售价8-10元不等的三款配菜,而该店菜单亦无标注克重,询问店员方被告知,以上三个规格菜品所含鱼肉重量依次为350g、520g、680g。
针对以上问题,广科咨询首席策略师沈萌分析称,中餐通常没有标注重量的传统,而餐饮服务标准也没有明确要求,当前经济下行、成本上涨,对餐饮行业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品牌企业出现份量“缩水”现象,也是无奈。
事实上,太二作为九毛九旗下主力品牌,其也是九毛九上市时的底气所在。根据招股书,2018年,太二整体翻座率曾达到5.0,其中,一线城市翻座率高达5.3,营运水平一度与海底捞相近。但近年来,随着门店不断加密,太二的客流量集聚效应被不断稀释,据中报披露,截至今年6月30日,太二翻座率已降至2.9。对此沈萌表示,按照当前的政策和市场趋势,对于餐饮行业来说,负担越来越大,收益前景也越来越不稳定。(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贾玉静)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太二酸菜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