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未来网记者就线上商品售价与吊牌价不一致的相关问题询问了“Lululemon官方旗舰店”。店铺客服回应称,“经确认,货号为LW4BYBS的商品标价异常为我们的工作失误。获悉相关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整,安排产品在电商平台重新上架。我们将不断完善流程、优化服务,为客人带来更好的体验。”而对于另一款“LW3DIIS”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截至发稿前,客服未做出回应。
未来网记者查询后获悉,目前,被多位消费者反馈存在价格问题的“Nulu LW4BYBS”女士运动夹克已在“Lululemon官方旗舰店”重新上架,线上价格更改为950元。
引发多位消费者质疑的Lululemon究竟是否涉嫌价格欺诈?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律师咨询专家、上海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陈小兜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多位消费者反馈的问题来看,Lululemon品牌商品售价高于吊牌价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该起事件中,吊牌价即为法律规定的‘明码标价’,而实际售价高于‘明码标价’,应视为加价出售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副主任卢宇轩律师对上述说法表示赞同,他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此外,卢宇轩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目前Lululemon商家对涉事消费者采取的“仅退款”处理并不妥当。“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陈小兜也表示,由于Lululemon商家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因而涉事消费者理应获得“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以次充好、多次被罚,产品质量饱受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Lululemon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的加拿大品牌。凭借着瑜伽裤等运动单品,Lululemon在全球运动品牌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并成功收获了大批女性粉丝。
2021年以来,Lululemon的总市值一度突破600亿美元,成为仅次于耐克的全球第二大运动品牌。而这一切,离不开Lululemon自创立之初便秉持的精准的用户定位。
据媒体报道,创立初期,Lululemon瞄准瑜伽运动领域,品牌创始人Chip Wilson便将“24-35岁、未婚未育、受教育程度及年收入较高、喜欢运动及旅行的女性”定为其目标客群。也正因此,Lululemon在业内有着一个响亮的名号——“中产女性收割机”。
2015年,Lululemon正式进入中国市场。今年2月,Lululemon更是凭借北京冬奥会开幕式上的“走秀”火速出圈,截至目前,其在国内共有近100价线下门店。
事实上,近年来,在疫情、运动健身思潮等因素的影响下,Lululemon的发展势头迅猛。今年6月初,Lululemon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财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收16.13亿美元,同比增长32%,超过市场预期6000万美元;净利润1.9亿美元,同比增长36%。
值得注意的是,Lululemon也十分看好其在中国市场上的业绩表现。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初,Lululemon首席执行官Calvin McDonald在电话会议上表示,在整个第一季度甚至到现在的第二季度,lululemon在中国大陆的门店业务稳健,营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两位数,过去三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60%。
此外,Calvin McDonald还指出,今年规划在全球新开的40家门店中的大部分都位于中国内地,且增长计划仍保持在正轨上。
然而,一边意欲在中国市场上继续“开疆拓土”,另一边,Lululemon的产品质量却饱受质疑。
早在2018年和2019年,Lululemon曾两次因“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予以行政处罚,两次被罚金额近20万元。
今年5月,Lululemon关联公司露露乐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一款男士羽绒马甲充绒量与国家标准不符,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1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2.3万余元。
彼时,即便Lululemon于第一时间发表了致歉,但近日多位消费者爆料的价格疑云,再让Lululemon笼罩在阴霾之下。(来源:未来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lululem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