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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火爆的“一口价”黄金,竟暗藏猫腻?中国珠宝、中国黄金、老凤祥等被点名

  记者观察到,不仅是部分商家在销售“一口价”黄金饰品时,不标注克重等信息,而且黄金饰品如果要以旧换新的话,各家金店换购标准也是各不相同,目前行业没有相关标准

  上海某金店销售人员:旧金调换它有一个大的倍数,本品牌商放大20%就行了,像每克的折旧损耗费只有15元,你换别人家至少35元。

  上海某金店销售人员:每克50元的服务费,1克换1克,就算20克好了,1000元服务费加780元的工费,工费是你买也要付的,你不管是买还是换,工费都要出的。

  上海某金店销售人员:你以旧换新的话重量要满,增加20%。不是自己品牌的话,增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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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多家品牌金店

  因无明确换购规则被调查

  最近,上海市松江区消保委对辖区内13家黄金珠宝店开展调查,结果显示,有8家黄金饰品店关于“一口价”换购产品的增值服务仅限于口头告知消费者,少部分加盟店铺无明确换购规则,涉及中国黄金、中国珠宝等品牌

  上海松江区消保委在调查中发现,中国珠宝、中国黄金、老凤祥部分门店“一口价”足金首饰没有标明克重。此外,周大福、周大生、六福、亚一金店等8家黄金饰品店关于“一口价”换购产品的增值服务,仅限于口头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者换购时容易引发不满和投诉。

  上海市消保委法律与监督部副主任 杨昀:不能因为是“一口价”商品,所以这件黄金饰品有多少克就不明示了,这属于经营者在法定义务的履行上是有重大瑕疵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一定要对黄金首饰的重量、成色等多方了解,理性消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申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敏正如果“一口价”去换黄金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合同是不能以欺诈方式实施的,买到以后什么都不知道,结果拿过来打了一个闷包,这里面有问题,实际上这个合同法律上叫可撤销合同。(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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