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该标准也规定,如果一种食品中同时使用多种防腐剂,那么各防腐剂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
新疆石河子北泉镇一品红调味品厂生产的2批次石品红鲜味辣椒酱(315g/瓶,2016/5/2)苯甲酸钠含量分别为2.0g/kg和2.22g/kg,超标1倍及以上。
漳州市名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蜂辣蒜蓉辣椒酱(215g/瓶,2020/2/13)脱氢乙酸钠含量为0.878g/kg,比标准高出0.378g/kg。
广西宜州市王媒婆地方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王媒婆香辣什锦菜(酱腌菜)(500g/瓶,2019/6/3)山梨酸钾含量为1.23g/kg。
万宁味极香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厨助灯笼辣椒酱(230g/瓶,2017/2/10)各种防腐剂使用量比例之和达到1.96,几乎为标准限值的2倍。
监管部门的资料显示,企业可能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混合使用多种防腐剂,致使该产品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目前来说,国内允许使用的食品防腐剂为低毒、安全性较高的品种,但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
菌落总数等微生物指标也是辣椒酱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共计有7批次的辣椒酱被发现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
食品标准规定,辣椒酱同一批次样品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万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万CFU/g。
上海洪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张氏记湖南辣椒酱(315g/瓶,2017/03/25)5次菌落总数分别为15万、20万18万、15万、16万CFU/g,均超过最大限值(10万CFU/g)。
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芝麻酱致癌毒素最高超标12.3倍
芝麻酱是群众非常喜爱的香味调味品之一。食用以白芝麻酱为佳,滋补益气的以黑芝麻酱为佳。
抽检结果显示,共计有12批次的芝麻酱被发现不合格,其中,7批次为黄曲霉毒素B1超标,5批次为重金属铅超标。
芝麻酱是蛋白、脂肪和碳水的食物,非常适宜霉菌等各种微生物的繁殖,一旦在生产环节控制不好,把关不严,就有可能造成芝麻酱某些毒素如黄曲霉毒素超标,危害消费者健康。
《GB 2761-2017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国家标准规定,酱料中的黄曲霉毒素B1的最大限值为5µg/kg。
河南清丰县卢家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傻子调和芝麻酱(300g/瓶,2020/10/30)黄曲霉毒素B1含量为66.4µg/kg,超标12.3倍。
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采购时未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或原料的采收和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受到黄曲霉霉菌污染、产毒。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造成损害,长期食用的话也可能造成癌症。
除了黄曲霉毒素之外,重金属超标也是导致芝麻酱不合格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国家标准规定,芝麻酱中重金属铅的最大限值为0.2mg/kg。
天津市武清区乾通植物油厂生产的乾通芝麻酱(散装,2019/12/18)铅含量为2.08mg/kg,达到了标准限值的10倍以上。
铅是一种慢性毒物,具有蓄积性,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过多或长期食用,会蓄积在体内,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
铅超标主要原因有可能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者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生产设备、包装迁移造成。
来源:消费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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