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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智能柜驿站,快递可强制“代收”?

  5家快递公司被约谈

  “我们已约谈相关快递企业。”市邮政管理局表示,2020年8月以来,针对市民反映较集中的部分快递公司未按地址投递的末端投递服务问题,约谈了申通、圆通、中通、韵达及百世5家上海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并提出要求:全面落实投递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加强对员工服务规范及服务意识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投递人员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尤其强调在投递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于投至驿站、智能快递箱的快件,需征得收件人同意;加强对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处理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对管理部门转办的申诉问题积极妥善处理。

  针对反馈较集中的菜鸟驿站投递服务质量问题,市邮政管理局约谈菜鸟驿站上海公司负责人,重申《快递暂行条例》和《快递服务标准》对快件投递的相关要求,强调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地址,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才能采取其他投递方式。对于智能快递箱企业,市邮政管理局要求各智能快递箱企业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技术手段确保快递员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才能投递到快递箱,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邮政管理局表示,消费者如遇快递公司未经联系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或驿站,且驿站未继续派送的情况,可先向快递企业投诉处理,如投诉7天无处理结果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拨打上海市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服务电话021—12305,提供相关信息进行申诉。对于受理的相关申诉问题,将积极协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快递市场秩序。同时,部署各派出机构对各快递企业、驿站、智能快递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快递服务标准规范提供快递服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对金可可代表提到的“刷脸取件”问题,市邮政管理局表示,2020年11月,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企业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高度重视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不得过度处理,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个人信息。要加强用户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不断提升人脸识别等技术水平,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定期对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严格履行保护用户信息的责任。邮政管理部门配合公安和国家安全等部门,对出售、非法提供和窃取、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据记者了解,今年3月12日,市邮政管理局、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二分院共同举办“守护安全、放心寄递”倡议活动。在沪7家总部快递企业代表在倡议书上签字承诺。市邮政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监管,确保行业用户信息安全,全力做好寄递渠道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来源:新华网客户端 记者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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