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依托各地现有发展情况良好、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度高、夜间消费市场活跃的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等,分批次遴选、建设200家以上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文化内涵丰富、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突出、文化和旅游消费规模较大、消费质量和水平较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启动第一批集聚区建设工作,并通过社交、直播、短视频、本地生活等平台,加强对集聚区的宣传推广,打造文化和旅游消费热门商圈和目的地。
三是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引导各地特别是示范城市、试点城市,结合传统节日、暑期、法定节假日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活跃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举办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依托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夜间集聚区等,举办文化和旅游主题突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文体商旅一体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激发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热情,进一步释放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需求,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去年疫情发生以来,基于线上的云演艺、云展览、云旅游等数字文化消费新模式层出不穷、引人瞩目,请介绍一下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数字文化消费的相关情况和工作安排。
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充分体现新时期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新要求,从夯实发展基础、培育新型业态、构建产业生态等方面,明确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思路和路径,引领产业发展方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文化产业发展作出新部署,明确提出壮大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
下一步,围绕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促进数字文化新消费,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优化产品供给。充分发掘文化资源,加强IP开发和转化,提高品质内涵,深化“互联网+”,深度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努力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数字文化产品。二是培育新型业态。促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三是促进文旅融合。推进数字经济格局下的文化和旅游融合,促进数字文化内容向旅游领域延伸,强化文化对旅游的内容支撑、创意提升和价值挖掘作用。四是激发消费潜力。丰富数字文化消费形态,创新文化消费场景,提高消费便捷度,打造新型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产品,引导和培育消费新热点新模式。五是构建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链创新和应用,用好新型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培育新就业形态、创造新就业岗位,优化营商环境,对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留足发展空间。
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当前发展现况如何?此次提出规范发展有哪些考虑?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印发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迅速组织落实,先后印发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从服务内涵、准入条件、执业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推动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发展。近年来,互联网诊疗服务的价格政策、医保政策逐步完善,为互联网诊疗服务和互联网医院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支持。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份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成超过1100家互联网医院,初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医疗服务模式。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互联网诊疗充分发挥了“远程、高效、智能、便捷”的优势,在满足疫情期间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医院线下医疗服务压力、减少医疗机构内人员集聚、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在《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中,提出将要制定互联网诊疗在服务和监管两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高速发展的同时,提供更高质量、更加规范的服务。
在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方面,我们有什么样的实践基础,下一步有什么工作考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印发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各地迅速行动、创新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10项服务30条措施、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智慧医院建设等相关文件,同时协调联动有关部门相继推出10多项配套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基础支撑。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试运行,7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省统筹区域平台,2200多家三级公立医院初步实现院内信息互通共享。三是严守安全监管底线。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30个省份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提升线上监管能力。四是总结推广示范经验。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表扬、编辑出版案例集、开辟媒体专栏等方式,推广典型做法。五是助力支撑疫情防控。鼓励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挥信息化在辅助疫情研判、创新诊疗模式、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总的看,“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政策效应日益显现,并且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已经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良好发展态势。据不完全统计,7700余家二级以上医院建立起了预约诊疗制度、提供线上服务,全国建成互联网医院超过1100家,“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很多医疗机构逐步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从“锦上添花”变为“雪中送炭”,互联网医疗已经成为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老百姓在看病就医过程中也得到了更好更便捷的体验。
下一步,将继续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为抓手,深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着力提高老百姓看病就医获得感,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向纵深发展。
当前我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速,请问在标准引领培育新型消费方面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
近年来特别是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抓住服务消费、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城市等重点热点领域,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出台了一批重要急需国家标准。
在服务消费方面,2020年以来已发布旅游度假租赁公寓、远程教育服务、农产品电商、跨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智能信包箱、楼宇经济等15项国家标准,以标准引领提升服务品质、扩大服务消费。特别是抗击疫情期间,发布《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商品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两项国家标准,满足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迫切需要,指导恢复流通秩序、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方面,印发《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统部署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整合行业创新力量。截至目前,围绕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我国已批准发布520余项国家标准,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此外在网络安全领域,已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国家标准380余项,为《网络安全法》《电子签名法》实施,以及国家网络安全审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产品检测认证等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要求,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快推进养老、家政、绿色金融、直播电商等消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型基础设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体系,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培育新型消费。(来源:中新经纬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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