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网络购物行为规则方面,“互联网+”的监管方式在不断创新。直播带货有三个主体,分别是平台、主播、商家,遇到消费纠纷该找谁?在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及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同时要求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广告违法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8项直播带货中常见的违法行为。
其中,直播带货数据造假被重点整治。网信办2020年11月发布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分别就相应行为程度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
与此同时,对网络平台的管理,同样采用了创新的监管措施。网信办的征求意见稿中加大了电商直播平台承担的管理责任。
无独有偶,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中,对网络直播和电商直播的登记、内容、审核、主播、打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管理细则。其中明确要求,相关平台的一线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总体配比不得少于1∶50。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今年3月15日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直播带货也有专门要求,包括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务的具体信息;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保存直播视频不少于3年等。
消费者如何维权?
在监管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消费者平时在直播平台中购买商品又需要注意什么?在相关权益受损后,又有哪些维权途径?
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地消费者协会也都根据本地的情况划了重点。如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在2021年1号消费提示中特别提醒消费者,尽量在官方旗舰店或知名主播的直播间购买商品,不要轻信商家作出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等宣传,要留存相关凭证,遇到权益受损时要积极维权。
“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要仔细辨别商品品牌、含量、产地等关键信息,必要时拍照或录屏保留证据;对于不清楚的信息要及时在直播中询问主播或店铺客服;保留好交易凭证,签收快递时要当面拆封,仔细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拍照留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高同武此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权益受损后,消费者可以通过直接与店家客服或平台客服联系退换补损,协商不成可联系工商部门或拨打12315消费者热线寻求帮助;或拿起法律武器就商家、平台、主播相关责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主播在直播带货时涉嫌虚假广告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涂龙科此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监管部门应加强平台监督,打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甚至可以建立直播带货专门维权窗口,对消费者维权集中的产品重点监控,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次,电商平台应加强规范管理,对售假和虚假宣传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严格把控商品质量。主播也要具备一定分辨力,在直播前做好基本的审核和验证工作,确保广告宣传用语契合产品事实。“另外,消费者在直播时购买商品,尽量不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等付款方式,因为一旦商品存在问题,维权会相当困难”。
来源:国际金融报 记者:毕丹丹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直播带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