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主播没有对商品性状、质量、参数进行准确描述,仅以秒杀链接甚至只是价格链接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链接在直播间进行售卖。这种情况下,即使消费者买到的商品与主播介绍的一致,该链接仍属于违规。消费者使用违规链接,将无法通过购买记录证明所购产品的指向,若主播删除直播回放或不保留回放,消费者在维权时将难以拿出证据证明交易内容。”任静说。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些主播直接或间接引导消费者转入直播电商平台以外的社交软件平台交易。“场外交易会让消费者在维权时面临举证责任、主体认证和责任分担等方面的问题,应避免场外交易,如发现主播存在诱导场外交易的,要及时通过截屏、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并投诉举报。”任静说。
未来监管只会更严
专家指出,针对直播带货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十分必要。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三大主体即网络平台、商品经营者、网络直播者的责任进行梳理,分层次进行责任划分。同时,这份意见还要求,要依法查处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涉及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等电子商务违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侵犯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违法、广告违法、价格违法等8大违法行为,并明确应依据相应的法律予以查处。
此外,该局近日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拟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并指出网络直播带货需提供回看功能。
国家网信办11月13日发布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则拟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同时,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保存时间不少于六十日,并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直播带货之风越刮越盛,未来监管只会更严,无论是平台还是主播,都应合法合规进行直播活动,只有合法合规,未来才能走得更远。”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说。
来源:工人日报 杨召奎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直播带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