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提出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设计构想是:首先,厘清各环节相对人主体及其责任。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厘清各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即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
其次,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过程和行为监管。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原料、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某一个或几个部分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安全。而传统的以终产品检验为监管手段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治理体系的需要。
再次,遵照材质制定科学的技术规范,一方面它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准绳,另一方面作为监管部门实施全程监管的标尺。在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机制,实施以书面审查为主体的监督检查体系,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后,坚持共治共享。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加强了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
对此,产品质量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是对原事先行政许可做法的调整,即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对食品相关产品全过程及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其实质是一种事中事后施行的新制度,与监管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事先行政许可措施是一致的,也与以往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的措施是一致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对食品安全法中风险评估制度的深化与拓展,是对食品相关产品实施全过程监管的体现,是对食品相关产品施行静态与动态监管相结合,是充分实现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为其产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是使行政许可措施更加便利化生产经营者的具体体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戚建刚分析说,新形势下建立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体制是适应机构改革后落实职能转变的需要。2018年,机构改革完成,市场监管总局组建成立。此次机构改革主要是为解决市场监管领域中存在的边界不清、多头交叉执法和监管空白等问题。机构改革后,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切实加强了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监管,也需要通过建章立制,建立新形势下社会共治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管理办法》的制定,能够通过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统一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机构。通过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严密的风险分类管理和建立科学的按材质划分的监督技术要点体系,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法治日报 记者 万静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