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让文明从规矩上升为法律规定
危旭芳(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所长)
此次出台的《条例》,让文明从规矩上升为法律规定,提倡文明行为,规制不文明行为,有利于营造文明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方面,以道德滋养法律, 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将使法律更加良善,增加法律的道德性;另一方面,以法律体现道德,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将使人们对待社会道德问题更加客观,增加道德的理性,共同推动实现“良法善治”。
法治促进道德,具连续性、稳定性
陈佑武(广州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
从法治促进道德的手段来看,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方略与方式,具有根本性、连续性和极大的稳定性。
通过科学立法,能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通过严格执法,能弘扬真善美、打击假丑恶,使得法律所规定的文明行为得到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得到整治,而不是流于形式。
《条例》以法治承载文明理念
葛自丹(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条例》的出台,有望把文明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文明理念,使文明规范深入人心。内外兼修,文明建设会取得更好效果。
我们期待这样一部地方性法规,能够督促相关的单位及行政主体履职尽责,促进文明行为;能够引导公众行为趋向更高层次的文明,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能够彻底整治影响较大的不文明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氛围。
六大特点
突出地方特色, 与时俱进定新规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与时俱进定新规。《条例》吸收了北京、上海等兄弟城市的先进做法,细化了患病佩戴口罩、垃圾分类投放、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禁食野生动物、看病网上预约等民众关切的内容。
二是列明“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条例》在第二、三章列举了“正面清单”,明确了爱护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等一系列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以及见义勇为、无偿献血等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促进公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同时,在第四章将本市积习深久的部分不文明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实行重点治理清单制度。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制定重点治理工作方案,并根据重点治理情况形成年度报告。
三是突出地方特色和创新。《条例》颇具广州特色,如广州是千年商都,历来市场经济活跃、商事活动频繁,《条例》规定了商事文明;广州水域丰富,《条例》明确了水生态环境保护文明规范;针对无人机使用不规范的情况,《条例》规定了相关使用要求;针对社会矛盾易发多发,《条例》明确了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等。
四是细化文明行为促进措施。《条例》对广州文明创建先进经验进行了全面梳理,如设立文明行为引导员、监督员,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和帮扶制度,举办广州榜样发布会等。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平台,对获得文明单位、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布,并对影响恶劣的不文明现象予以曝光,旨在通过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的同时,注意保护行为人的个人隐私。
五是突出文明行为促进的共建共治共享。《条例》确立了政府主导与社会共同参与促进文明行为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部门的主导职责,强调了重点人群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的促进责任,倡导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的促进责任义务。
六是强化“促进型”立法特色。《条例》注重运用促进引导、倡导奖励与适当的法律责任相结合的立法政策,坚持了促进型立法的以人为本、奖惩结合、社会共治、系统推进的原则,设立了大量指导性、自愿性和鼓励奖励性规范。
来源: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道岚、魏丽娜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