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讲,消费券是一种政府投入资金,并以杠杆作用带动居民储蓄一并流入消费企业形成收入的行为,同时税收回流政府,形成正向反馈。
发消费券,也是政府财政资金在多方考量后的比较性选择。
因为消费券发放后的效果立竿见影,而投资对经济的拉动的效果近年愈发显得不明显,一般可能要3-6个月才会有效果。
换句话讲,发消费券是需要政府财政真金白银的投入,一定要量力而行。
国家发改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司长哈增友3月18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地方出台政策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要考虑地方的财政承受能力;二要让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受益,真正把好事办好。”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政府举债发消费券,那么,债务最终会落到谁的头上呢?恐怕最后还是要企业和消费者买单。
“量力而行”还有一个核心原因,因为在个别地方的县级财政已经吃紧,甚至一些县城出现了部分事业单位拖欠三四个月工资的事情。
同时,地方政府还要有能力精准把握当地老百姓的消费需求和地方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并针对性地有的放矢。尤其是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比如餐饮、酒店、旅游、娱乐、教育等。
否则,发消费券的效果要大打折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消费券怎样发才能发挥最大作用?》中认为,若想发挥消费券提振经济的最大效用,需要在设计机制上下一番功夫。
一是,消费券的发放应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因为相较于高等收入群体,消费券所提供的优惠力度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刺激效果更显。
二是,在接受对象的选择上,应尽量选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商家和小微企业。
三是,尽量选择非耐用型、替代效应较低的消费品,如本次疫情中受冲击最大的餐饮、健身、文旅等生活服务消费品。
四是,尽可能提高消费券的边际效用来发掘潜在的消费者剩余。
最后,消费券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还要兼顾公平和效率。
但仅凭发消费券,刺激消费,复苏经济,还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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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短期内可以带动消费增长,并提振消费信心,但其很难持续,政府财力毕竟有限。
同时,不能夸大消费券对经济的刺激作用,发消费券也不能长期拉动消费,还会带来通胀压力。
毕竟,消费券不能从本质上无法改变人们的收入预期,也不能频繁发放。
更关键的是保就业,才能保证居民收入,也才有持续消费的可能。
保就业就是让企业活下来。要给企业减税、免费,并给企业“松绑”,释放活力,帮助其完善自身造血功能。
有专家建议,政府应当允许企业免缴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疫情造成的伤害,不该由企业全部承担,员工承担一部分,也合情合理。
同时,也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所有人都能看见收入增加。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减税也要分行业和企业。
逻辑很简单:
一是,一些中小企业根本就没有订单,也没有营收,减再多的税也没什么效果。换句话说,这些企业可能巴不得被收税呢?因为只有企业有了收入,缴些税不应该吗?这总比没有收入、减税免税好。
二是,对一些有订单的制造业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减税不如免税好。而引导外贸转内需也需要政府支持。
同时,落实供电优惠、税费减免、放松管制、为商家提供便利的经营方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等都很重要。
促消费、扩内需是一场持久战。
对企业家而言,想办法让企业活下来,就是对员工最大的福利,也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
来源: 灵兽 楚勿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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