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快到了,电子商务平台推出的各种促销广告让人目不暇接。面对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如何避免被套路?北京互联网法院8日发布典型案例,通报网络购物相关问题和建议。网购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产生纠纷?“无理由退货”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怎样避免价格欺诈?
网络购物纠纷最常发生在食品领域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网络购物纠纷收案量已经排到了第二位。综合审判二庭负责人刘书涵介绍:
“自2018年9月9日成立以来,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收案42099件,其中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占比12%,收案量位列第二。这其中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4624件,占比96%。”
纠纷涉及领域仍以食品类商品为主,数码产品、家居服饰类产品紧随其后。包括婴幼儿食品在内的食品、保健品非法添加配料情况多发。
一方面是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已添加非时非药食同源类的中药材和未获批准的新原料最为常见。另一方面是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以防腐剂营养强化剂和着色剂较为常见。
法官刘更超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梁某今年1月17日在网店购买了一种金箔玉酒候提起诉讼,重要证据是2001年5月原卫生部《关于对“金箔酒”进行卫生监督有关问题请求的批复》:
“金箔既不是酒类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应当禁止金箔加入食品中。涉案产品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我国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确认梁某与被告的涉案网络购物合同解除,判决被告退还梁某货款和并给付十倍赔偿金。”
法官建议生产者和经营者要高度重视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问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公布的许可名录,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保证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符合法律规定。
“提醒消费者,下单前要了解食品名称、成分或配料,了解常见违法添加情形。”
“双十一”促销眼花缭乱,如何避免被套路?
面对“双十一”网购中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如何避免被套路?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提示,为消费者支招。
先涨价再优惠是商家惯用的套路,此外还有“虚构原价”,体现折扣力度大;“特惠价”不“特惠”等等。针对各种“价格猫腻”,建议消费者仔细辨别商品是否真的降价再购买,以防上了虚假优惠的当。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感受:近年来,直接打折的促销活动在“双十一”已十分少见,取而代之的是各种优惠券、红包、满减、定金抵扣、购物补贴等优惠活动,活动规则也是不尽相同,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建议消费者提前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优惠规则,了解优惠活动适用的商品范围和时效,避免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双11期间,最吸引消费者的就是价格优惠,“限时免单”“满减大促”,让“剁手党”欲罢不能。好不容易抢上了,卖家又说“对不起,您不在前多少多少名”,或者说“没货了,要么换款要么取消订单”。典型案例显示,卖家说当天0点、10点、22点后第一名付款的顾客免单,在客服答复“以付款时间为准”后,原告第一个付款,没被免单,又被告知“以下单时间为准”。最后法院判决卖家违约,退还货款。如何避免被价格欺诈呢?法官提示:
“商家故意规避原价规定,因为咱们的原价是要求你在促销这期间前7日内的最低价格是你的原价,他可能会刻意的在这之前就把这个价格给提上来了,防范这个提前关注这个价格,然后双11之后可以再关注一段这个价格,就可以发现自己有没有被价格欺诈的。”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无理由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