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没有质量缺陷的情况下,如果消费想要退货,商家也积极配合,消费者拥有了购物的“后悔权”。日前,上海浦东、静安、黄浦、徐汇、杨浦区的重要商户,以及百联、苏宁、红星美凯龙、国美、永乐等大型商业企业约750余家商铺,在上海共同推出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
线下零售企业施行“七日无理由”制度,既是对企业商业信誉、商务诚信的考验,也是对个人诚信消费行为的检验标尺,对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7天无理由退货”,并不是一个新名词,但是过去主要是针对网购商品有相关的规定,线下实体店则依照各品牌、商家的自行规定,没有统一“章法”。
2017年3月15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保障了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邮购等非实体店购物后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对改善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经营者全面落实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同时,开始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
线上零售首推七日无理由退货
据悉,当时出台《网络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七日无理由退货”成为互联网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规定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的例外情形:一是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施行以来,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网络消费环境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衡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发改综合〔2019〕181号),提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大型零售企业进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试点”。
本市静安区率先推出试点
2018年5月,静安区推出购物“爆款”,在本市率先倡议线下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并得到首批80家品牌的积极响应。据悉,静安区线下实体店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倡议书》,ZARA、优衣库、开开制衣、蓝棠博步等品牌获得授牌,为保证消费者的购物“后悔权”提供了保障。80家线下品牌企业参与,包括服饰类门店71家、小型超市、玩具行业各3家、眼镜店2家、书店1家。其中包括,GAP、优衣库、屈臣氏等国际品牌73家;开开、李宁、吴良材等国内名牌7家。试点取得积极成效,提高了服务品质,树立了品牌形象,提升了消费信任感、信誉度。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无理由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