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用了退”,还有人利用规则敲诈、“以假乱真” 恶意买家让“七天无理由退货”陷入争议
近日,“一名女子在淘宝店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求退货”的事件成为热门议题。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电商平台买家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任性”退货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不法分子甚至利用规则实施敲诈勒索。而卖家往往因取证困难、害怕差评等原因选择“忍气吞声”。
“任性”退货乱象多
广州的肖先生在电商平台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售卖30到55岁年龄段的女装,月销量可达15000件左右。他向记者表示,几乎每个月都能遇到下单多件,然后在到货7天之内要求全部退货的情况。
“有买家一下子拍了60件衣服,在公司年会上表演完节目,就给你退回来了。”肖先生无奈地表示,如果不影响二次销售也就认了,但有的衣服还有明显的汗渍、破洞、香水味,甚至粘有口香糖。“这种衣服就不能再卖了,只能作为库存处理,损失由我们自己承担。”
除了“用了退”,一些买家甚至还利用退货规则“以假乱真”。近日,有媒体报道,嫌疑人潘某等因通过耐克官网购买运动鞋,再以高仿品调包退回而被依法刑事拘留。据悉,潘某首先通过耐克官网购买正价产品,然后利用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将高仿品退回,获得全额退款后,再将真鞋卖出,赚取差价。
有买家甚至会专门借“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对商家实施敲诈。据肖先生介绍,曾遇到有买家先一次性下单数百件店铺中的非畅销款商品,再等到卖家赶制订单时,突然告知不要了,并向卖家索取300元取消订单的费用。“如果不给他这笔钱,订单就得执行,卖家就必须出货。到时候对方会拒收退货,我们作为卖家就不得不承担一大笔积压库存和邮费。”
经营美妆店铺的沈女士还遭遇过“被漏发”的情况。“有买家在我这里买了口红后说没有收到,被快递弄丢了,非要我再发一个。后来我联系了快递,调出了监控,明明白白地看到她当天取件了。”
许多商家都表示曾遇到恶意买家,有时会申请平台仲裁处理。但对于一些金额不是很大的订单,为了尽快息事宁人,也不得不满足对方的退货或补货需求。
针对“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的事件,淘宝方面回应称已联系买卖双方协商处理,依据平台规则保护商家合法权益,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
“一个恶意差评就可能导致单款销量减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法律也对退货商品的范围予以了明确,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属于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退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