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过期椰浆被罚5万元
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将因违法行为得到制裁。根据《食品安全法》,经营者如果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并非盒马鲜生第一次涉嫌食品安全违法。来自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开信息显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盒马鲜生旗下多家上海门店已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上海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处罚多达20次,其中多次也是因为生产经营了大肠菌群不合格的食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信息截屏
比如,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静安第二分公司(万荣路699号B140、B141室)2018年10月18日销售的厚切三文鱼刺身,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浦东第三分公司(浦城路398号B1层)销售的预包装进口三文鱼鱼腩(生产日期:2018.11.24),都被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
盒马手机客户端页面截屏
这些处罚中,还有一例涉及去年12月在网上广泛传播的过期椰浆事件。当时,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12月1日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了两听250毫升装的“丽尔泰”椰浆,到家后竟发现其生产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保质期则为2018年9月28日。以此算,截至12月1日,这两听椰浆已经过期了两个月以上。
对此,阿里客服称,其在11月27日追回了一批盗损商品,但门店第一次遇到盗损商品被归还的情况,经验不足,在处理过程中流程未参考标准流程,导致商品误上架销售。不过,即使是盗损商品,但已过期,却仍放在货架上销售,就涉嫌违法。
经调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于今年3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浦东第一分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投诉盒马网友的微博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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