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月”告诉记者,他每个月至少可以收购100个微信号,大多来自在校学生等。这个微信号原所有人“张某某”为在校大学生,账号是以100元的价格收购得来。
记者在这个微信号上操作“添加银行卡”发现,持卡人姓名为“张某某”,点击“更换实名”后即可重新绑定银行卡、设置支付密码,在新添加的银行卡和微信钱包之间,可顺利充值、提现,与其他微信账户之间也可完成转账、收付款等。
一名卖家告诉记者,银行卡“四件套”加实名绑定的微信账户单价1800元,微信既可以用来与“客户”交流,还可以用来转账收款,很受欢迎。
此外,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在最近破获的案件中,多次出现了单位银行账户。由于单位银行账户转账额度不受限、冻结难,越来越多地被不法分子利用。在福建安溪近期查获的一起诈骗案件中,一周之内,26万元的诈骗款在4个单位银行账户之间流转。
黄东宇告诉记者:“办案中发现,有人为了获取单位银行账户,先到工商部门注册公司,再到金融机构开设账户后倒卖。”一个网上账户卖家称:“单位银行账户是最安全的,‘四件套’再加公司营业执照为9500元一套。”
买卖账户将影响征信,公众防范意识要增强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不法分子利用买卖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移赃款、逃避打击等问题加大惩戒力度,非法出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人员征信记录将受影响。
此外,通知明确,公安机关认定的涉嫌非法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的单位和个人,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其信息还将被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针对转移诈骗资金向单位支付账户转移的新趋势,通知还要求加强单位支付账户开户审核和存量账户的核实。
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民警表示,打击非法买卖支付账户关键在源头端治理,要提高个人和单位非法买卖账户的违法成本。央行新规进一步强化对开设账户特别是单位支付账户的管理,加大对冒名开户的惩戒力度,将非法买卖账户等行为与个人和单位信用绑定,可以形成有力震慑。
黄东宇说,新规要求建立合法开立和使用账户承诺机制,公众应提高风险意识、防范意识,更要守法,切忌为了贪图利益出租、出售本人名下账户。
基层民警建议,工商部门在简化办事流程的同时,也应加大对注册公司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不法分子钻漏洞;各类支付机构针对陌生的转账行为,可考虑延长资金到账时限,为公安机关办案争取时间。
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成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