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西安奔驰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发生后,他和家人专门查看了一下利星行的相关资料。“北京‘利星行’的法定代表人和西安‘利之星’的法定代表人都是一个人,我希望利星行汲取西安事件的教训,重视消费者对车辆安全的担忧,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针对上述情形,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常路律师分析指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出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可以按照购买时合同约定或者汽车三包政策,向商家要求索赔或退换。涉诉车辆屡次出现自动熄火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故障,如果专业机构鉴定车辆为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消费者则可依法可以要求商家履行退换车辆的义务。
4月15日下午,针对该投诉,记者致电利星行负责处理该纠纷的销售主管李先生,对方向记者表示,厂家给出的检测报告显示,该车辆确实存在自动熄火的问题,原因是燃油泵出现了故障,目前已经进行了更换,排除了故障。
对于消费者提出的换车要求,李先生表示,该车不属于“三包”规定的换车情形,只能够按照汽车“三包”规定进行维修。
针对消费者提出的4S店书面承诺保证车辆不再出现自动熄火问题的要求,李先生表示,该公司不能为消费者提供这种书面保证。
来源:李晓雨/“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号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奔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