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继续履约不存在障碍
被告开发商针对购房人的起诉进行了答辩,认为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没有根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继续履行协议。
被告答辩称,原告与被告签署认购书的楼盘不属于政府限价范围,原告签署认购书后,因海口针对其他新楼盘出台新政策进行政府限价而违反契约诚信,拒不和被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销售备案,原告违反了认购书约定,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认购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继续履行。
同时,被告认为,其在销售宣传、房屋认购环节均据实相告,并无任何“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比如北大华府户型图明确表示“拓展空间约多少平方米”,并对拓展空间加黑标识,对户型的交房空间则白底标识,涉案商品房的交房面积和拓展面积、区域位置等信息一目了然、黑白分明,并无误导。
被告还表示,有关涉案商品房项目的规划、报建信息为政府部门搜集和掌握的政府信息,相关权益人有权依法查阅,属于政府部门依法得以公开的信息,被告并未也不能够隐瞒。关于认购书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质要件,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客观障碍问题。
关于原告诉请认购书已经解除、退还房款及双倍返还定金的问题,被告认为,涉案合同不存在继续履行障碍,应当继续履行,原告单方解除、要求退还房款的诉讼不应得到支持。
在定金担保方面,根据认购书第5条“只有在恩祥另行出售或无故解除认购书”,才发生向购房人双倍赔返定金的情况,本案中恩祥公司自始至终都是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另行出售或无故解除认购书”情况,故原告诉请双倍返还定金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令人唏嘘的“拉锯”官司
自去年8月20日开始,“梦想大城”海口恩祥新城房地产项目便遭到数百购房者持续维权,双方由此展开了持续不断的纠纷,并引发多家媒体关注和报道。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恩祥新城是北京恩祥集团进驻海口城南板块打造的一座“航母综合大城”,其中涉嫌争议的北大华府是这座正在建造的“梦想大城”的一期项目。
针对上述维权事宜,海口市工商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经工商部门查明,自2018年5月开始,为便于销售恩祥新城北大华府新开发项目,开发商在其售楼中心向购房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该楼盘时,有意隐瞒真实情况,以房屋中的一些空地可以改装成房间为由,在宣传资料中“升级”为更大户型图。例如,把实际报建及合同标注为“一居室”A1户型,在其宣传资料的户型图标注为“两房两厅一卫”,因各户型图宣传资料与报建及合同标注严重不符,从而造成购房者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已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2018年11月7日,海口市工商局作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认定该项目开发商为了扩大销售、提高企业知名度对外进行了与事实不符的虚假宣传,其行为已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所指的虚假宣传行为。据此,工商部门责令开发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罚款50万元处理。
但此举并未解决购房者提出的问题,几经沟通无果后,购房者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目前,具体结果未知。
实际上,类似恩祥新城北大华府纠纷案在海南并不是个例,其最终走向将会给海南房地产市场类似事件带来一定借鉴。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记者 陈标志丨海口报道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购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