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否认因爆仓延误发货并拒绝赔偿
但是圆通速递广西区东葛网点负责人吕运强认为,圆通方面没有过错,当地并没有爆仓,是因为乐食汇公司打包太慢,错过了最好的出货时机所导致的。而且他们也不会对其进行赔偿。
吕运强:“首先她的货,我们都是口头协议,没有签署任何合同,但毕竟客户是损失了的。也因为快递运量大,导致了她的损失。而且水果件遗失我们是赔的,但她这个件,第二天我们就要中转时她给调回去了,她说她损失了,这个我们是不负责的。”
律师:此类纠纷,卖家应注意取证
随着水果销售旺季的到来,此类的纠纷会更加频发,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告诉记者,二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付款、发货实际情况已经发生,圆通不能因没有合同就推脱责任,但在谁为柑橘腐烂负责这一点上,需要证明圆通是否在正常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将柑橘发出。
赵占领:“卖家和圆通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存在的,尽管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她有付款,有把货物交给圆通公司,圆通也认可这个事实,双方之间事实上是有合同关系的。卖家主张货物损失由圆通来承担,这要看圆通接到货物之后,是否是在正常的时限范围之内将货物发出。”
至于柑橘到底是在哪一步损坏的?具体赔偿金额如何界定?赵占领认为,快递公司在收货时要确认货物没有问题,但张女士提出的78万损失货款,则需要她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对她非常不利。
赵占领:“卖家主张自己遭受了多少损失,她是要举证证明的,这货物是全部损坏了还是部分损坏了?卖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因为也有可能只是部分损坏了,其他的货还能正常发,所以这里卖家要有举证的义务。这个她要当时举证,如果你把货取回来之后,完全是在自己的公司再去取证的话,那这个圆通可以完全不认,可以说你换货了。所以一般情况下,应该是把货从圆通取回来的当时,去固定证据,证明有多少损坏的。”(来源:中新经纬)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圆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