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新消费频道 >> 正文
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尚需强化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

  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尚需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相对不足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难题待解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种施以严惩的鲜明态度,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同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过修改,更加健全,引入了后悔权、举证权倒置、隐私权等概念。等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将更加完善。未来要确保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在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当中得到体现

  ● 要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应重点改善市场消费环境,特别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重要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作为连续6年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消费”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多次提及。《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在强调要推动消费稳定增长时的最后一句话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

  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种施以严惩的鲜明态度,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同。

  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如何更有效率地维护市场秩序,如何建立共识,成为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消费潜力释放受到抑制

  3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称,消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去年消费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达到了76.2%,连续6年成为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

  “在产品品质方面,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低价又低质’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渠道下沉方面,布局城乡的‘毛细血管’还没有完全打通,优质工业品下行和服务下行还不够深入。在消费维权方面,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相对不足。”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代表称,这些消费领域的老毛病始终制约着消费潜力的释放,仍有待进一步解决。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代表的问题则指向了新兴的网红经济。“网红经济作为类似于明星促销和广告宣传的商业手段,对消费需求具有强大的引导力。但其本身并不被法律界定为广告或是促销手段,也不受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直接管理。”王填认为,网红经济在形成高流量、高收入的同时,利用监管差异,扭曲了市场的竞争机制。

  也正因如此,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早已构建起来,其具体制度和内容也在不断完善。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保护、人身和财产权利受保护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在网络购物、外卖点餐和快递服务越来越普及的今天,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不足越来越凸显。”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孟强对记者介绍,我国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系,在基本民事法律方面,已经有了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在特别法方面,有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看来,总体来看,消费者友好型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特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过修改,更加健全,引入后悔权、举证权倒置、隐私权等概念。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将更加完善。未来,要确保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在其他配套法律法规当中得到体现,别相互掣肘。所以,整合其他相关法律体系向消法看齐,这很重要”。

  不过,孟强也坦言,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多的是宣示了消费者的权利,但如何在法律效果上进行规制,则还需要民法各部门法的规定,“因此,要进一步将消费者当前权益落到实处,需要当前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对现行基本民事法律作出更多修改和完善。消费者的各项权益如何通过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落实,需要作出更具体的规定”。

  据孟强介绍,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诸多制度都与民法典各分编的制度紧密相关,基于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的原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与民法典的制度保持一致,因此,最好等2020年民法典颁布之后再进行修改和制定实施条例为宜。

  加大司法保护惩戒力度

  让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

  3月3日,中国民航局局长冯正霖在两会“部长通道”上的一番话,引起了很多媒体的关注。冯正霖说,今年3月15日,将启动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如果旅客在投诉过程中得不到回复,可以拨打这个电话。民航局将负责监督,保证消费者找得到门、找得到人、找得到答案。

  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如今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机构不少,投诉找得到门不难,找得到人也不难,难的是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消费者投诉不是为了打卡摆Pose,而是想要个说法、讨个公道。

  孟强对记者介绍,消费者的投诉渠道主要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两者较为畅通,在处理商家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刘俊海同样肯定了相关渠道基本畅通。他向记者提出,实际上,纠纷解决是五大通道:一是消费者跟商家友好协商;二是找第三方,包括消协,进行民间调解;三是请行政机关出面调解;四是约定仲裁条款,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消费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易学家?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