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白酒价格的高低
往往与年份挂上了钩
于是年份成了各大酒厂
最爱玩的数字游戏
今天要讲的就是
与茅台年份酒有关的维权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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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70万购买茅台年份酒
后以年份涉假、构成欺诈为由
将经销商告上法院
索赔“退一赔三”
故事还得从2013年1月2日说起。
当天,张某与北京丰盈兆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公司)签订《购买茅台酒合同》,约定向丰盈公司购买:48瓶单价为5380元的白金至尊(15年1斤装)、1坛单价为38888元的白金窖藏(30年3斤装)、1坛单价为218888元的白金窖藏(30年18斤装)、18瓶单价为1380元的白金酱酒(上将)、30瓶单价为980元的万事如意、30瓶单价为640元的玉如意、108瓶单价为398元的金如意、90瓶单价为428元的茅台酒53°团贺酒礼盒、62瓶单价为428元的茅台酒53°茅台珍品礼盒,货款69.7万余元。
此前一天,2013年1月1日,丰盈公司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保健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保健酒业公司)获得授权书,授权该公司为贵州茅台集团白金酒系列产品特约经销商。
张某与丰盈公司签订合同后,分别于2013年1月2日至2014年11月27日期间分四次支付了货款。
2016年,张某以“发现宣传资料中成立于2005年3月的酒厂却自诩有50多年的酿造历史”,所购茅台酒涉嫌年份造假,丰盈公司构成欺诈为由,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起诉丰,请求判令:一、丰盈公司向张某支付商品价款69.7万元,张某向丰盈公司退回商品;二、丰盈公司承担假一赔三的赔偿责任,向张某赔偿20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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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茅台保健酒业成立于2005年3月
从时间上推断该公司不可能
于2013年1月生产出
窖藏15年以上的酒类产品
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交易的白金酒为15年及30年的年份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茅台酒(贵州茅台酒)》(GB18356-2001)的规定,酒龄指生产出来的酒在陶坛中贮存老熟的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年份酒的形成是以储藏的时间为基础的,即窖藏时间。茅台保健酒业成立于2005年3月,因此,从时间上推断,该公司不可能于2013年1月生产出窖藏15年以上的酒类产品。
▲《国家标准茅台酒(贵州茅台酒)》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因此,丰盈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
2016年8月1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琼0105民初716号民事判决,判定丰盈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判决支持张某“退一赔三”诉讼请求,判令丰盈公司退还张某购酒款697000元并支付三倍购酒款赔偿金209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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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经销商起诉维权后
茅台保健酒业公司
以案外第三人身份起诉
请求撤销上述“退一赔三”判决
一审被法院驳回
被判“退一赔三”后,丰盈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起诉茅台保健酒业公司追偿损失。
2017年6月,茅台保健酒业公司以案外第三人身份,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起诉,以能够生产出15年及30年的年份酒为由,请求撤销该院作出的上述“退一赔三”判决。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茅台 |